正文 淺談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1 / 2)

淺談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

社會視野

作者:王晶晶

摘 要: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農民工,一個不同於而又介於農民和市民之間的群體,作為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已逐步形成為一個新興階層,農民身份的產業工人。他們社會保障權益在城鄉的二元結構體係下,被遠遠的擋在門外,權益關注度低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成為新形勢下重新調整國家機構、企事單位業和農民工個人三者之間利益關係重點。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保障意義

一、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意義

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製度有著重要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現代社會保障體係不僅是包括城市居民還要兼顧農村人口,更要兼顧到農民工的保障,和農村人口社會保障製度。

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有利於加快我國三農建設,解決三農問題,是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需要、同時也可以提高農民工抗風險能力,有利於促進消費,拉動經濟發展;有利於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從而達到農民工與企業利益最大化。

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製度,有利於增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對於我國城市化的難題有著很大的推進作用,做到城鄉社會保障製度的有機統一,滿足農民工相應的社會保障需求;兼顧公平與效率。

二、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現狀

(一)傳統觀念占據重要的影響,農民工在現階段思想較為保守

我國計劃經濟導致了二元製城鄉結構體係的出現,使農民與城市居民在收入上有著很大差距,參保無意會對生活帶來一定的經濟緊張,同時傳統觀念正在轉向新型製度中。如果把自己的血汗錢投入到養老金中,一時難以接受。對於社會保障製度的這種對人們的好處,認識不夠升入。在社會保障製度推行時間尚且較短的情況下,這將是他們不願意參保的原因之一。對於工資較少的農民工來說實在為難。甚至一些農民工認為現在年輕,養老的事情遙遙無期,抱著一種過好當下的態度。另外進城的農民工是供大於求,為了滿足最基本的生計問題,對於養老保險等權力,也隻能是選擇放棄。

(二)具有流動性強,不固定的特點

一方麵,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製度縣級統籌的基礎上開展,主要針對與是縣級企業職工的養老製度。農民工是一個流動的群體,工作地點經常變更,跨省、跨地區、跨城鄉流動就業,難長期或者固定生活在哪一個城市。

另一方麵,我國現在實行的社會保障支隊對於跨省、跨地區、跨城鄉流動就業實施起來非常難,不能夠達到養老保險的繳費、接 “保隨人行”,這樣的結果必然導致參保人員利益受到損失。

(三)利潤的驅動,致使企業對勞動保險政策的執行偏差

《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按照支付的工資收入,為農民工繳付一定比例的養老保險金。但是,能夠認真執行農民工養老保險和其他勞動保險製度的卻是少數。就業市場上處於弱者的農民工無暇考慮是否參加養老保險等事項 ,對於企業給不給予參加養老保險也漠不關心。例如:一些小型工業企業、個體私營企業,采取優先雇傭進農民工。目的就是,企業使用臨時工,從而不為其辦理相應的社會保險。因此,可以看出,企業和用工單位對國家社會保障製度的態度和執行是社會保障製度能否有效實施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