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司徒雁的危機(1 / 2)

淩銳和司徒雁聊了幾句之後才知道,原來警視廳監視的一個東皇帝國的情報員,今天在這酒吧裏被捕了。而當時司徒雁“正好”在這個時候走進了酒吧。經過身份盤查,警視廳的警察認為她是現場唯一的一個華族人。所以……

“巴嘎!你們怎麼能這麼無憑無據地陷害我的朋友呢?她的父親是裏奧納共和國的部長。她也僅僅隻是有一部分華族血統而已,難道一個來自歐拉聯盟的記者,僅僅因為是華族後裔,就要受到間諜指控嗎?”淩銳立刻大光其火地厲聲訓斥起了那兩個警察。

這時一邊正在處理案情的一位便衣警官走了過來。其中一個警察跟他說了兩句。他立刻走過來笑著鞠躬道:“小林閣下,這應該是一個誤會,請您和您的朋友原諒!萬分抱歉……”

“好了,這件事情我暫時不追究了!不過我的朋友可是個記者,如果將這次的遭遇登報出來,你們的臉可就丟到歐拉聯盟去了!”淩銳一臉憤憤然地說道。

那警官立刻跑去向司徒雁繼續賠罪。

他們正準備離開的時候,一個警察對著一個明顯有些喝醉了的客人大聲叫道:“藤本晉三……”

淩銳也沒在意他們說什麼,轉身走了過去。

“你是藤本晉三?”淩銳看著這個胡子拉碴衣衫不整的家夥問道。

那個家夥醉眼惺忪地抬起頭看著淩銳:“我是藤本晉三。”

“你是伊島漁業公司的老板?”淩銳為了確認他就是那個藤本晉三本人追問了一句。可卻立刻引起了這家夥的劇烈反應。他猛然跳了起來,一個勁地往後退,推倒了好幾張桌子。

“我已經破產了……什麼都沒有了!”他歇斯底裏地大喊大叫著,“我欠你錢嗎?……別找我!我沒錢了……沒錢了!”

“別動!”一旁的警察被這家夥的劇烈反應驚到了,立刻拔出了槍對準了他。

“不用這樣……”淩銳出聲製止了警察後,轉回頭對藤本笑道,“藤本晉三先生,我正好要找你……今天真是碰巧了!我想我們有筆生意可以做!”

藤本晉三不愧是當過老板的人,對生意兩個字特別敏感:“生意?……什麼生意!”

“我們換個地方吧,這裏顯然不適合談生意……”淩銳指了指亂糟糟地小酒吧說道。

淩銳和警察打了個招呼之後,就把藤本帶到了一家安靜的茶社,給他上了一杯濃濃的熱茶後。這個醉醺醺的家夥稍微清醒了一些。

淩銳等他清醒了點之後,開始問道:“藤本先生,你是不是在南部海域登記過一個無人島的發現權?”

“無人島……?好像有過……那就是個鳥不拉屎的地方,當初是熊太那混小子騙我去登記注冊什麼的,還花了我五千塊錢呢!”藤本一開始有點疑惑,後來想起了這麼一回事。當初五千塊錢對他來說是個零頭小錢,現在對於他就是一筆巨款了。

淩銳直截了當地提出要買這個島的發現權登記資格:“我要向你購買這個島的發現權登記……你可以開個價錢!”

“買這個島……?”藤本顯然不太明白發現權登記資格和所有權是兩回事。

淩銳盡量用他能聽的懂的話對他說明了一下兩者之間的區別:“不!這個島並不是你的,你隻是擁有發現權……我向你購買的也就是這個發現權!”

“這個我不管,反正當初熊太告訴我,這個島要是有人要買肯定會花大價錢的……”藤本咬死了要筆大價錢,最終想了半天,開了十倍的價錢,“你至少要給我五萬塊!”

淩銳知道不能一口答應,這些人是貪得無厭的,如果答應了,他們會立馬反悔和提價的:“嗬嗬,藤本先生,買一個島的發現權,用不了這麼多的錢的。南部海域可還有許多這種島嶼呢。又不是隻有這一個……我可以給你一萬!”

“至少四萬!”藤本見淩銳隻肯給一萬,他就立刻把價錢降了一些。

“一萬兩千!”

“三萬!低於三萬不賣!”

……

“兩萬五……如果你賣就賣,不賣的話我告辭了!”一番討價還價之後淩銳直接給了他一個最高價格。說完之後,也不等他回答,站起身來要走。

“等等!”藤本見似乎已經到了淩銳的底線了,他立刻出聲叫住了淩銳。

但是轉頭又提出了一個條件:“我要現錢!”

“我隻能給你開支票,我沒這麼多錢!”淩銳出來的比較急,哪裏會帶這麼多的現金呢。

可偏偏藤本認準了死理要現金:“必須是現錢!”

這時在一旁看了一會兒的司徒雁插話道:“小林君……我這裏有現金,這是一萬……兩萬……五千!”

“那好吧!在這裏簽字就行了,另外再按個指印……”淩銳正好出來的時候急匆匆地,吉田綱給的一些空白的表格他都帶在身上了。其中就有島嶼發現權登記資格轉讓的相關格式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