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1 / 2)

不過,有過不少曆練的他,雖然對膠著的案件一時無法厘清,但仍在之中抓住幾個他認為應為關鍵的線索,其中一條則是自始自終都看似局外人,這次終於成為最貼近案件之一的要角,向吳邪。

繼黃家後,此次換成向家蒙上一層神秘麵紗,或許從一開始警方就忽略了這戶與黃家無任何交集的鄰居,他們一直被前方閃耀的火光所迷惘,忽略了暗處徘徊、嘲笑眾人的真正惡意,而這份惡意卻比在他們麵前斬殺生人的殺人鬼還要可怕。他們試圖隱瞞任何可以聯想到自己的蛛絲馬跡,亮麗的風景才是他們最佳的保護色,借此劉警官也聯想到另外一個疑點,隱藏殺人鬼真實麵貌的麵具。

他坐在向家客廳的沙發,現下正空無一人,向家夫妻已在剛才問訊完畢後,兩人前往樓上吳邪的房間,準備喚醒本案的關鍵人物。

夫妻倆的供詞內容跟昨晚離開前的概述並無多大出入,頂多是解釋為何蘇雯堇會出現在案發現場。主因為在前往超市途中,一時發現自己未帶錢包,在當下興起了跟蹤自己兒子的想法,想到抄近路回家的她,意外在黃家轉角前不遠處發現向吳邪的蹤跡,才跟著對方腳步追了上去。當時向吳邪本來就處奔跑狀態,雖然不知道是否因發現母親看到自己出現的失措反應,不過依目前的各種供詞片段,所會得到的答案可能也是如此。

如此一來,可以得到另一個答案,放在黃家前的“禁止進入”警告標示牌一開始可能不在那裏。這一點從蘇雯堇決定從黃家前轉角回家這個舉動,還有最後撞到告示牌而跌倒能夠猜出。

所以說┅┅該告示牌是凶手在這幾天內放在那裏的吧?目的是為了不讓旁人接近黃家廢墟,如果以身為家庭主婦,會不定期外出采購的蘇雯堇作息來看,放置時間會在案發的前幾天,隻是不清楚凶手是從哪得到這塊牌子的,如此一來,大概也可以推出凶手是如何在沒有開啟黃家大門跟牆邊活動門的情況下,自由出入該處。

如果把板子當成能夠上下走動的梯子,就可以輕鬆跨過高牆進而藏匿在黃家,因為那裏發生過火災、擺有一塊禁止通行的牌子,加上繪聲繪影的食屍鬼傳聞,任誰都不敢在夜晚時分靠近那裏吧。結果在昨天晚上一對為了探險進入該處的學生,成了殺人鬼的失算,或許這種請君入甕般的手法,正是他為了進食這個主要目的,以現階段來看,殺人鬼跟食屍鬼有可能是同一人。

也就是說,當時判斷凶手為一名無差別以取樂為動機的殺人魔,並非完全錯誤。

首先,食屍鬼並不會選擇進食對象是否跟自己有所瓜葛,這一點從他殺害毫無關聯的探險學生及出來援助的鄰居就看得出來。隻是,既然一開始就為了埋伏獵物為目的躲在那裏,為什麼要留下一名活口,且用殘酷的手法將女學生殺害?莫非殺人鬼對進食之人有某種奇怪的癖好?

不過,這樣的獵殺方式,卻又與之前在海邊小屋發現的屍體有所不同。先不論食屍鬼的糧食對象為何開始轉向人類,小屋內的屍體經勘驗跟解剖,死因為受到毆擊與棒狀物體的打擊,最後才被大火燒成焦屍,加上從被啃咬程度來看,食屍鬼並不會對屍體先做任何“處理”動作,而是直接生吃入肚。

既然食物都已經來到自己麵前,且獵物早已氣絕多時,無頭女屍身上卻不見任何搶先食用的跡象。據眾人目擊所言,凶手最後也隻是帶走了女學生頭顱,對黃家內遺留的任何東西毫不留戀。

被擊暈的男學生證詞,說明在進入黃家廢墟後沒多久,即被一股外力擊暈,顯示殺人鬼的確一開始就躲在黃家內,意思說,若不是特別癖好或用意,是無法解釋對方在這棟房子的遮掩下,為何什麼進食動作都沒做,就翻牆回到巷內,將女學生的頭部砍下帶走這個舉動,所以劉警官也可以猜想到,凶手或許用同樣的手法將女生擊暈,最後開啟活動門將對方的頭部露在外頭,實行有如斷頭台的行刑,這能解釋噴灑在活動門到對麵鄰居牆上驚人的血跡。

不過,另外一點卻不是他想要去假設的,因為如此一來案情會陷入更加混亂的情況。也就是殺人鬼跟食屍鬼是不同人物,這就足以解釋為何殺人鬼臉上刻意戴上麵具,還有合理化那些與過去相比不合裏的毀屍行徑,兩人之間的身形、身高是可以用巧合解釋過去,但是在該處遇上向家一行人,這難道也是巧合之一嗎?模仿食屍鬼的殺人鬼,為了誤導警方刻意做了襲擊與案情有所關聯的家族,這是對方所做的最佳掩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