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陸良村級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
會計與金融
作者:楊衝華
【摘要】通過對陸良農村財務管理現狀的分析闡述了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及產生原因,並相應地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對策
一、陸良村級財務管理基本情況
陸良縣位於雲南省東部,國土總麵積2018平方公裏,壩區麵積771.99平方公裏,約占總麵積的38.3%,為雲南第一大壩子。轄2個街道9個鄉鎮1個華僑管理區,139個村(居)民委員會。目前在全縣10 個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逐步完成了139個村委會、791個自然村及村小組的財務委托代理工作,村級委托代理率達100%,自然村及村小組委托代理率達60%。先後製定下發《陸良縣農村財務管理辦法》、《陸良縣財務專用收款收據管理辦法》以及啟用農村財務專用章、報送會計報表、規範明細賬戶設置等文件。各鄉鎮結合實際,分別製定了各項財務管理製度,強化會計代理的核算與監督作用,規範農村財務行為,減少村集體資產流失,為農村“三資”監管奠定基礎。進一步規範業務操作流程,在確保村集體資金“四權”不變的前提下,村財務收支統一納入代理機構管理,並統一管理程序。即所有村集體收入及時足額存入代理機構“村集體資金專戶”,實行備用金管理。所有支出由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填製支出報銷審批單,經辦人和證明人注明用途簽字後報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交村集體負責人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簽字,再由村報賬員報鄉鎮代理機構審核記賬。記賬完畢,打印財務公開表由報賬員張貼,進行財務公開。在近幾年的實踐中,由於開展工作不平衡、缺乏有效和有力的長效機製的保障,農村財務管理不規範、前清後亂的局麵沒有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集體經濟各地發展不平衡,差距比較大,反映農村幹部財務問題的舉報和上訪比較多,因此,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麵臨著棘手的問題和艱巨的任務。
二、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通過對我縣村級財務管理狀況的審計調查情況來看,一些村財務管理仍然比較混亂。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財務基礎工作薄弱。
一是會計帳簿不規範。會計人員不能認真執行財務製度,“糊塗帳”較多,會計核算方法比較混亂,根本無法真切地反映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分配情況。二是財務手續不健全。有的村財務原始憑證不規範,無經手人,無證明人,無事由,無審批人簽字。一些出納收付款後不及時記賬,僅憑腦子記憶,甚至憑印象自製憑證,白條收支現象嚴重。三是對帳程序不規範,對帳不及時,帳實不符、帳表不符、帳帳不符、帳款不符等現象時有發生,經常出現有物無帳,有帳無物,有款無帳,有帳無款等。四是會計資料管理不善,會計檔案不全,有些原始票據長期保存在個人手中,未及時搜集、分類、歸檔保存,導致會計信息殘缺、失真。五是財務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任用不當,造成製度不能有效落實,賬目糊塗不清。一些會計人員年齡偏大,業務比較生疏,變動頻繁,財務管理不作為、無作為、亂作為現象嚴重。
2、財務手續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