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過重的原因及對策分析(1 / 2)

我國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過重的原因及對策分析

會計與金融

作者:袁芬

【摘要】目前小微企業繳納的稅費達三四十種,且適用稅率與大企業相同,稅額占利潤的比重高達60%,嚴重阻礙了小微企業的發展。那麼,為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如此重?如何減輕小微企業的稅費負擔?

【關鍵詞】小微企業,適用稅率,稅費負擔

近年來,我國各項稅收收入快速增長,超出GDP的增長速度。由下圖可知,從2004年到 2013年,我國各項稅收收入快速增長,2004年各項收入占GDP的比重為15%,近兩年達到了19%以上。目前小微企業繳納的稅費達三四十種,且適用稅率與大企業相同,稅額占利潤的比重高達60%。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出台了一係列針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但不少小微企業指出,真正享受到的優惠政策少之又少。過重的稅負會阻礙小微企業的發展,減少小微企業的留存收益。

一、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重的原因

2011年10月20日,《2011 年千戶民營企業跟蹤調查報告》顯示,稅費負擔過重已經成為當前我國民營企業麵臨的主要困難之一。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過重的原因主要有:

1、稅收製度設計不合理。在流轉稅方麵,企業繳納的“三稅“(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占稅收比重的60%,對企業影響巨大。增值稅方麵,根據納稅人劃分的不同,小規模納稅人采取簡易征收辦法,按銷售收入3%繳納增值稅,不能進行進項抵扣。在我國,小微企業大多是小規模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征稅,其銷售額基本涵蓋了運行的各種成本,相當於重複征稅。消費稅方麵,消費稅直接影響小微企業的現金流,特別是進口業務較多的小微企業。按目前的消費水平,不少化妝品不再屬於奢侈品範疇,但仍按較高比率納稅,加重企業的稅收負擔。營業稅方麵,盡管 “營改增”在我國全麵開展,但隻涉及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郵政服務業和電信業等,大部分小微企業仍屬於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此外,還要在三種稅種的基礎上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費負擔過重,阻礙了小微企業的發展。

在所得稅方麵,小微企業的稅負高於其他企業主要是因為:①“以票扣稅”導致企業支付過高的成本,小微企業有時很難得到相應的票據或以較高的成本獲得票據,導致不能及時稅前扣除;②部分政策過於嚴格,像折舊方法、使用年限等政策要求較嚴,企業不能隨意更換、選擇,甚至部分小微企業為了享受優惠,采用調整企業規模等方法,使得稅務部門無法對真實情況進行核實;③小微企業在自身管理、技術研發上處於劣勢,不能享受技術創新方麵的優惠政策。④限額性稅前扣除內容較多,導致企業無法進行稅前扣除,最終影響企業的利潤。

2、存在稅負不公。成熟的大公司,業務管理係統完善,利潤豐厚,但小微企業規模小,利潤相對微薄,等額稅費,小微企業占利潤的比重高於大企業。由於部分小微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稅費繳納通常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如果不能及時調整核定稅率,小微企業稅負會增加。另外,從稅收遵從成本來說,小微企業為配合稅務部門檢查而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要高於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