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強化文物工作法治化問題的研究(1 / 2)

關於強化文物工作法治化問題的研究

素質教育

作者:肖簫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那麼,文物部門在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體係內如何推進文物工作法治化的進程,依法保護中華文化遺產是當前和今後值得認真研究和探索的問題。

一、提高法律意識,認真貫徹落實

目前,文物領域適用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涉及到的相關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涉及到的相關通知意見有《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的意見》、《國家文物局關於貫徹實施

的指導意見》、《關於保護可移動文化財產的建議》,涉及到的行業辦法主要有《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保護管理辦法》,涉及到的標準規範主要有《中國文物、博物館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準則》、《關於印發和的通知》、《文物藏品定級標準》、《古籍定級標準》、《文物藏品二維影像技術規範(試行)》、《文物藏品檔案規範(WW/T2202-2008)》等。  這些法律法規是文物工作者必須掌握的,也是工作中的準繩,所以,實踐中必須提高認識,從而在實際工作中加以貫徹。  二、規範權力運行,嚴格依法行政  1.健全法律體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完善法律體係方麵,各級文物部門做出了諸多努力。參與立法方麵,大慶向各縣文體局、文管所和各區文體局,廣泛征求意見,並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時提出若幹條結合文博工作實踐總結的中肯意見,在《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導則(征求意見稿)》中特地強調了大慶地區石油工業遺產的重要性和保護的迫切性。在同全市各文博單位召開的一係列座談與實地踏查後,製定了《大慶市文物保護單位執法巡查辦法(試行)》、《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巡查登記表》、《大慶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等,有效地指導的大慶地區的文物保護實際工作;擬定了《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合同書》和《文物保護監察員責任狀》,分別同文物保護單位及使用單位和文物保護監察員簽訂,使文物保護落實到具體的單位和個人,追責效果更強。  2.嚴格依法行政。大慶地區負責文物工作的主要有市文廣新局文博管理科和大慶市文物管理站,其中大慶市文物管理站與大慶市博物館館所合一、合並辦公。各縣文廣體局均下設縣文物管理所,負責本縣範圍內的文物工作。  市文廣新局局文博管理科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博工作措施,實施文博行政權力,辦理文博方麵的行政審批、許可等工作。近年來,文博管理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在行政審批以外市級行政權力清理中保留三個事項;根據2014年市級行政審批流程優化再造工作推進組《關於報送省級擬下放市級行政審批事項政務信息公開表的通知》要求,將拍攝文物保護單位審批事項進行精簡並依法公布;按照市法製辦、局政策法規科要求,填寫了7份《行政審批政府信息公開表》,公布7項行政審批;按照局審批科要求,將館藏文物檔案備案事項列為其他行政權力並予以公開。  市文物管理站主要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各類文物征集、修複工作;曆史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和保護工作;對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搞好考古調查、勘探工作;“四有”“五納入”建設,即“保護範圍、保護標誌、記錄檔案、保護組織”的文物保護單位基礎建設工作;積極整理地方文物史料,開展學術研究活動,編纂文史資料等項工作;申報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立項工作;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對各縣、區文物管理所業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搞好培訓工作,並在轄區內搞好谘詢、鑒定工作。  3.推動行業自律。大慶文博法治隊伍的建設始終遵循法治專門隊伍的建設方向: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此,大慶各文物單位做出了各種努力。一是在大慶市文物管理站和各縣文物管理所招聘有正式崗位編製的文物保護專項人員,專業要求為文物考古類方向,如此保證了正規化和專業化;二是培養現有人員,針對擁有豐富文物工作經驗但並非文博專業出身的現有工作人員舉辦各種形式的業務培訓;三是積極同執法相關部門合作,通過文物執法領域業務交流等方式拓寬合作渠道,互相學習,互通有無,不僅增進了各部門之間的相互了解,還在開展相關工作時減少了阻力,提高了效率,同時加深了文博工作隊伍的職業化。  三、大慶文物工作法治化的未來發展方向  根據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中依法治國需要形成的“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這五大體係要求,大慶市文博工作法治化將在以下幾方麵尋求突破:  1.完善法律體係。針對目前文物工作的難點盲點,除繼續在國家、省或行業內修訂相關法律時提供意見外,還可結合本市工作實際製定地方性法規,彌補文物管理空白。  2.嚴格依法行政。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繼續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製度。健全依法決策機製,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  3.加大監督力度。繼續密切監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各博物館和各文博管理單位,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製止。同時,與局安全科、市文化執法大隊、市消防單位、市工商局等繼續加深合作,從多個角度開展全麵監督。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製度及責任倒查機製。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製。  4.強化法治保障。在項目審批、文物“四有”和文博單位檢查上更加嚴格,堅決糾正不正之風,嚴肅組織紀律。要繼續提高業務人員的工作責任感和業務能力,同時可考慮招收法律專業人員,填補法律專業能力的不足。  5.強化黨的領導。在政府立法、行政、執法等層麵外,還應考慮從黨的領導方麵加強文物法治化建設。將法治建設納入幹部政績考核體係,保證大慶文物工作始終沿著法治化進程正確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