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試婚(1 / 2)

柔柔在“陳群”關係緊張的年代裏,雖然年紀還小,不懂感情的事,但她缺少了母愛的嗬護和青春期教育,養成了放任和任性的性格。父母與其說他們寵愛她,倒不如說柔柔的父母之間在相互鬥氣。柔柔出事後,被母親罵了,又被父親打了,她唯一要做的,就是離家出走。

她起初出走是一種報複,或者說是賭氣,但走了一次,父親屈服一次,再走一次,又屈服一次,此時,她便把出走當作自己對付父母的秘密武器。

女孩出走,夜不歸宿,能去哪兒?柔柔幾乎和所有的第一次出走的女孩一樣,與所謂的“姐們”住在一起,此時柔柔對收留她的“姐們”感激涕零,把“姐們”當作知心的朋友。

這個“姐們”住在縣城,叫思思,也是單親家庭,和柔柔年齡相仿,長得雖然不算漂亮,但她從十來歲的時候就見過外邊的野男人跑到自家的屋子與她母親鬼混,從十五歲起混入情場。她在男女問題上自然要比柔柔懂得多。

交上了這個“姐們”,柔柔的遭遇自然也不必多說。

思思與柔柔非常貼心,不僅供她吃住,還教會她如何利用美色來享受生活,享受財富。而柔柔則抱著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在她的鼓動下與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交往。

那段時間,柔柔與父母之間一直呈現敵我矛盾狀態,任誰也勸不進,漸漸的父母與女兒的感情越來越淡薄。一晃就是三年,陳卜和他的前妻王群終於感到事態的嚴重,他們開始走到一起商量起對策,甚至為了女兒願意重新結合。此時,柔柔也有點後悔。三年裏,她交了三個男朋友,做了二次人流。她不想過這種小三、二奶的浪蕩生活。終於,她找了一份工作並且與富家子弟凱歌戀愛了。

凱歌一家是近郊農民,住在縣城,比柔柔大三歲,論長相,凱歌隻能算三流,不到一米七的個頭,稀鬆的頭發,臘黃的臉蛋,略微隆起的肚子,怎麼看也不像個二十三的小夥子,雖然他家裏有錢有廠,但凱歌即無學識也無管理經驗,被人稱為“凱子”。就是這個凱子,讓倩倩改變了,她變得成熟了,也變得懂事了。那年初,凱歌的給他們買了一套房子,柔柔搬進了新房後,兩人開始同居生活,也就是所謂的試婚。

春節剛過,柔柔第三次懷孕了,此時她已經二十歲。這一次,她並不害怕,甚至還有點興奮。因為,在她看來,她找到了幸福,找到了真愛。可誰知道,這一次不是父母的作梗,卻是來自未來婆家的刁難和責罵。最讓人受不了的,不是罵她婊子,也不是把她掃地出門,而是說肚子裏的孩子壓根不是他兒子的,還說她嫁給凱歌純粹是看中她家的財產。準婆婆的刁難她能忍,但凱歌竟然屈服於母親的壓力,失蹤了。她非常憤怒,非要賭這口氣!她一個人腆著個大肚子,自己做飯、買菜、洗衣,她咬著牙,發誓要把孩子生下來!

柔柔的決心很快被她未來的婆婆知道了,此時胎兒已經6個月了,凱歌終於來了,他是要來和她好的,但前提是把胎兒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