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昌的茶館並不太講究,簡陋者僅一處草棚,遮風擋雨而已,甚至在灶邊放上幾張小桌矮凳,有一處歇腳的坐處即可。多數茶館用鬆柴作燃料,必有一座多空灶(即“七星灶”),灶上可以同時擱置五至七把銅壺煮水,灶邊放一隻大水缸,貯滿從河裏挑來的清水。此外,就是板桌板凳、茶壺茶碗。茶館一般在大清早開門,直到傍午時分,這段時間,喝茶者多係鎮上居民,往往花上幾分錢,悠閑地在茶館裏坐上個把小時甚至半天,可以做買賣、講“攤頭”,更多的則大談國家大事或街頭巷尾的趣聞,民國後期,為免遭麻煩,不少茶館常常貼有“莫談國事”的告示,告誡喝茶者不要談論國家大事。將近正午,附近農戶、外來客商開始出沒茶館,一則解困消乏、擴大交際,二則打聽市價、洽談生意,俗言“茶會上成交,盈虧勿懊惱”,生意再度紅火起來。茶館為招攬客戶,拓寬信息渠道,更是經營手段迭出,像位於普安橋南堍的麗水台茶館,早早裝上了電話,供喝茶者洽談生意所需。茶館同時還是一處調解和仲裁民間糾紛的中心,即所謂“吃講茶”,就是調解民間糾紛的一種自發活動,因以茶館作為斷定是非曲直的場所而得名。內設兩張“馬頭桌”,一般放在賬桌旁。民間一遇糾紛,甲乙雙方遂約定時間去茶館,先按“吃講茶”者人數每人沏茶一碗,然後由當事雙方分別陳述糾紛的經過及其理由,先請“吃講茶”者分析、評議,再由坐“馬頭桌”之尊長者當眾裁決,算解決了糾紛,輸者不僅需無條件服從,而且還得支付茶錢。當然,茶館這一非常平民化、世俗化的尋常之地所具有的調解和仲裁功能,並非安昌的“特產”,而是整個江南市鎮的普遍現象。
茶館不僅是信息交流、生意洽談、糾紛調解的中心,而且是吸鴉片、嫖土娼、賭博的場所。吸鴉片、嫖土娼、賭博或許是刺激茶館生意紅火的重要原因之一。據山陰正堂記載,清光緒年間,白洋馮阿春茶館設煙盤,鎮上更是比比皆是,時有各色人群吞雲吐霧,公開吸食,民國時期,明令取締,仍有不少茶館暗中提供吸食;寺橋橋下豆腐弄內曾有土娼妓院,容女子三四人,顧客進內,先喝茶、嗑瓜子,付費2角,若過夜嫖宿,需加付數元;至於賭博,則更五花八門,有挖花、麻將、牌寶、牌九、撲克、鬥鳥、鬥蟋蟀等,多以消遣、娛樂為主要目的,輸贏不大,往往隻值茶費酒錢,如在城隍殿後唐姓夫妻茶館,參與搓麻將者多係安昌有身份和地位的人,在搓麻將賭博娛樂時,交流各類信息,關心社情民意。又如在中市嚴家弄口某茶室,參與鬥鳥者多係安昌“文化人”,穿著儒雅,談吐斯文,在鬥鳥時,持鳥者、觀戰者神情專注,興趣盎然。
古橋以及位於周圍的路亭和茶館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每天都有相當多的人流在這一公共空間交流,同時也傳播著各種有用或無用的信息,成為各色人群打聽鎮裏鎮外大事小事的社交場所。
(3)古橋是戲曲文化的發揚地。“社”,即祀社神之所在。舊時,人們普遍認為社有社神,多在“土地廟”、“山神廟”、“城隍廟”供奉祭祀社神,且定期演戲酬神,稱“年規戲”或“社戲”。
安昌戲曲表演的地方有兩處:一處是城隍殿、西社廟、龍口廟、西扆社廟、大山西半江廟等6個萬年台,另一處則是寧安橋邊、萬安橋旁、回龍橋沿等33個搭台基。前者多設“側廂看樓”,或搭看台,備有高凳,地點固定,設施齊全;後者多在橋上或橋周圍臨時搭台,廣濟橋即如此,該橋跨街河,係石拱橋,長14.6米,寬2.5米,淨空5.8米,中心標高3.57米,兩邊各有台階20級,橋上兩旁挑出墩石四塊,鑿有方孔,就是為了戲曲表演搭台所用。
人們既可在岸邊看戲,也可在船上看戲。由於所演戲曲台詞是地地道道的紹興方言,很“民眾化”,適合當地的口味,而曲目也不多,許多內容耳熟能詳,甚至能一段一段地背誦下來,人們一邊觀看,一邊低唱,互動參與。每當夜幕降臨,燈火闌珊,弦歌悠揚,無論水上,還是陸地,人頭攢動,熱鬧非凡,讓人“疑心畫上見過的仙境就在這裏出現了……近台的河裏一望烏黑的是看戲的人家的船篷”,人多、船堵,以致抽身不得。
戲曲文化蘊涵的草根性,使之深深紮根於安昌的鄉土之中,擴大了其本身的受眾麵,“鎮上戲劇視沙田產物豐歉,而每有多少,多則年可毛二百台,少亦百數台,每台花費可二十元,平均每年百五十台,共計三千元”。此停彼演,間隔幾天,便有一場。一年四季從不間斷的戲曲表演,保留和傳承了許多為人們喜聞樂見的曲目,如《調無常》、《女吊》等,而橋梁作為一處極重要的戲曲表演場所,其傳播功能自然不容忽視。可以想象,如果古橋僅僅就是橋梁,而不具備其他任何功能,那麼,人們也不會選擇古橋作為戲曲表演的場所。在某種程度上,古橋是傳播戲曲文化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