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麼,可以鑄就卓越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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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鄭渝川
我常常懷疑,通過分析卓越企業案例或知名企業家案例,然後得出的定律、經驗是否靠譜。企業也好,企業家也好,絕不可能總是在做正確的事情,而一點兒錯都不犯;某個企業或企業家把可以做錯的地方都錯了一遍,唯獨做對了一兩件事,反而將生意延續了下去。當然,我們更常見的是,成功者對多錯少。
問題是,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在成功企業、企業家光環之下,作為旁觀者的觀察與評價,未必能夠達到全麵、客觀和準確,因而很可能本意用來提取經驗的做法,其實更該歸於謬誤。比如,有些企業家性格暴躁,分析者苦心孤詣將之說成是決策果斷,再尋找一些有利於佐證此觀點的事實;又如,某些大牌企業用嚴苛的製度管控員工,哪怕這樣的企業本屬應該最注重員工自發創意的軟件、設計行業;此外還有把抄襲、山寨同行也當成成功秘訣的。簡言之,卓越企業案例、知名企業家案例的確值得研究,對行業內外都具有啟發意義,但要從其中梳理出真正靠譜管用的經驗,絕不是容易的事。
吉姆·柯林斯在推出《從優秀到卓越》10年後,出版了新作《選擇卓越》,主要觀點是,企業當今麵臨的是充滿著複雜不確定性的外部環境,要想求得生存發展,當然不能寄望於靠運氣,也不能輕率的進行震蕩、激越式的創新,而是具備適度創新的能力和將創造性與紀律相結合的能力。吉姆·柯林斯認為,具備這三項能力條件的企業,可以取得至少超出同行平均效益10倍的業績,將之稱為“10倍速案例公司”。
我國也有很多企業保持著良好的增長業績,但不符合吉姆·柯林斯所說的“10倍速案例公司”的界定標準,因為其效益的獲得來源於壟斷地位或其他類型的牌照保護。對“10倍速案例公司”的對比研究發現,不少研究者得出的企業家對行業內外很有遠見,可以率領企業大無畏的追求風險及回報的結論並不屬實;最優秀的領導者並不具備預測未來的遠見能力,相反會很謙遜的觀察有效的方法,在已被驗證的基礎上開展工作,注重的是紀律、實證,很多時候表現出多疑。同樣,“10倍速案例公司”相比許多同行,創新的頻率和項目反而更少,但前者的創新管理、協調能力更強,通常會在一段時期內保持勻速增長,並不像某些驟起驟落的同行那樣喜歡“賭博”。
書中提出的“10倍速領導力”模型是一個三角形,三個角對應的分別是“嚴明的紀律”、“具建設性的焦慮”、“基於實證主義的創造性”。“嚴明的紀律”不是前麵提到過的那種嚴苛管理員工的製度體係,而是指在企業價值、長期目標、績效標準、方法等方麵取得一致性的基礎上,可以實現的行動一致性;“基於實證主義的創造性”指的是不依賴於某種先驗觀點、突發奇想、傳統智慧、權威人物或未經校驗的概念,從數據出發,進行演算驗證;“具建設性的焦慮”既包括對外部不確定風險的感知,也包括基於這種焦慮所采取的有效行動。
人們在解釋取得的成功時,往往有意無意誇大自身作用,而在需要為失敗承擔責任時,則努力歸咎於外部因素,甚至“運氣不好”。《選擇卓越》這本書指出,運氣當然存在,但單憑運氣就能打造一家好公司、作出一番大事業的說辭,明顯站不住腳,大量的案例現實,如果企業不具備管理創新、協調創造性和紀律的能力,那麼即便遇到好運氣,也隻能帶來較低的回報;反之,“10倍速案例公司”即便在行情較差的周期,抵禦外部衝擊、風險的能力也明顯更強,可以取得比同行更穩定更高的業績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