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一炷香(1 / 2)

狼神族角鬥場,據說是遠古時代流傳下來的一座角鬥場,大體上呈橢圓形,主要供狼神族的貴族觀看奴隸與野獸打架,消遣所用,可容納數萬觀眾。無論是平常日子還是狼神族所規定的節假日裏,狼神族角鬥場總是整個狼神族最熱鬧的地方。

狼神族中間的場地也確實夠大,我一想本傑說的確實也有些道理,便答應了。

於是我們一行數人便浩浩蕩蕩地朝著狼神族角鬥場出發了。要說途中不引起眾人注意也是不可能的,畢竟我們這裏可是有著兩名第八層與五名第七層強者的存在。很快我們幾人的後麵,便又尾隨了一大幫的圍觀群眾。

中途我曾提出讓我先試一試潛力無限鞋的性能,可本傑卻以原先約定中並沒有這一條與絕對相信卡斯特國的工匠為由拒絕了。

狼神族角鬥場與洪都商場都屬於市中心的地段,兩者的距離自然不算太遠,很快,我們一行人便是到達了目的地。

本傑自然是早就派手下與角鬥場的負責人聯係過了,原先的奴隸與野獸是早已撤走的了。但不知為何,連原先的觀眾也都是全部撤走了。

按理說,像這種副族長與他人比拚的節目,自然是要有越多人觀看越好的——這是有助於增加副族長權威的。但現在,坐在觀眾席上的,卻僅有東方師玄與安度因他們五人,就連先前一路尾隨的群眾也是被盡數驅逐了。

“一開始距離一百米,可以吧,蘭風。”在我兩人紛紛落場後,本傑向我詢問道。

我點了點頭,表示同意。穿上潛力無限鞋後,老實說,並沒有多少感覺,我微微跺了跺腳,試圖盡快適應這雙鞋子。

本傑又道:“時間是一炷香,若是香燃盡,我還未抓住你,便算是我輸了。相反,若是你在這一炷香的時間中被我擒獲的話,便算是你輸了。”

“好。”一炷香的時間也並不算太長,值得一試。

本傑立刻喝令東方師玄點燃一炷香,同時喝令道:“蘭風,那便開始了吧!”說著,本傑便縱身疾步上前,速度之快,絲毫不亞於先前一人擊退四姐妹時的迅疾。

瞧得本傑襲來,我慌忙催動潛力無限鞋向一側閃去。這速度也的確夠快,但似乎……太快了吧?

“轟”的一聲,我便一頭撞在了牆上。我自己也沒想到這雙潛力無限鞋竟能給我的速度增幅這麼多,一時之間,自己竟也沒法好好控製住。此刻這速度撞到牆上帶來的衝擊,竟是直令我眼冒金星,眩暈不已。

本傑卻是絲毫不放鬆,手中墨劍速揮,幾道黑色劍刃便朝我襲來。我不敢大意,左足抵在牆上,同時右足暗暗發力,整個身體便朝著右側直飛去,迅速躲過了劍刃。

本傑麵色不稍變,仍舊幾道劍刃斬出,我依法躲過。

幾個回合的來去後,我對於潛力無限鞋的掌控也算是較為嫻熟了。而在使用潛力無限鞋時,我還發現了這雙鞋子的一個妙處——可以隨意變向,倘若要往左行時,隻需右腳所施加的力微微放輕,便可向左側直衝出去,真是方便無比!我又不禁暗暗佩服起了自己的智慧來。

本傑卻道:“不陪你玩了,我要認真了。”說著,本傑身上氣息劇變,雙腳疾踏,腳底隱隱有內勁爆出,整個身子也是因此疾動。

本傑使的這招,並不屬於步法,隻是一種在短時間內爆發出較大速度的技巧。原理是使用者將自身內勁於腳底爆發出來,借助以此獲得的衝擊力來獲得較大的速度,唯一的不足就是這種方法太損耗內勁了,並不適合長途趕路,隻適合短途衝刺。

我慌忙催動潛力無限鞋,向前直衝去。而不過隻是衝出了幾十米,我才突然驚醒,自己此刻與本傑竟是在同一直線上,所以自己現在是在和本傑這位第八層巔峰的強者比拚直線速度!

該死,不妙啊!自己怎麼會蠢到與本傑比拚速度啊?要說我自信於自己的潛力,那是絕對沒問題的,但要說與本傑這樣的強者正麵進行比試的話,我還是有幾分慌張的。當時答應之時,我打算的,本就是靠著躲閃之類的來熬過這一炷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