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都有一顆恨嫁心(1 / 1)

當李厚霖“我從未和秦海璐談過戀愛”那句話被諸多事實推翻後,他不得不麵對媒體承認道,“我和秦海璐確實相戀過”。而昨日他在接受采訪時對他和秦海璐分手的時間再一次地說出了第二個版本,“我和秦海璐因性格不和,於五月分手。”

事實麵前,李厚霖承認和秦海璐相戀過,真相大白這件事情到此也就該結束了。

“多事”的記者在文末偏偏又一語雙關的加上一句:采訪《驪姬傳奇》劇組的相關人士時,他們都力證,六月初他們都目睹了李厚霖給秦海璐送花。

五月分手,六月送花。

讓人看得瞠目結舌,直呼這是百年不遇,做不了情人做朋友的典範啊!

鑽石李的氣度和憐香之情,由此換來李湘的:“經曆這樣的事,無論對我,還

是對他,都是考驗,現在我反而覺得我們這份感情非常真實,我現在覺得特別特別幸福。”也就見怪不怪了。

不管鑽石李是不是傳說中的男版結婚狂,事件女主角之一已經表態:她覺得發生一些波折也是甜蜜且幸福的。旁人再多說難免有挑撥是非之嫌。

記憶尤新的是,李湘男友剛剛浮出水麵的時候,引起辦公室驚叫一片,李鑽石年紀輕輕,學曆又高,事業成績有目共睹,目前管理著某鑽石機構旗下的亞洲超大規模的恒信鑽石宮殿,並直接參與該鑽石機構在中國的業績發展和擴張。這樣名副其實的鑽石王老五,誰見誰不想嫁?

話再說得庸俗些罷,有幾個女人不想結婚的,隻是沒有遇到她認為值得的人,確定要和一個人結婚並不需要多長時間的,林青霞和秦漢戀愛用了多長時間,和邢李源確定結婚又用了多長時間?

曾一度以為李湘結婚會在三十歲以後。

條件太好,名氣大太,在男人是喜劇,在女人就往往是悲劇了。卻不曾想到這個女人居然如童話小說裏描寫的一般:初相遇,一見鍾情;再見,難舍難分;到第三天,就答應了結婚。

以前不能理解為什麼文藝圈那些美麗的女人不繼續坐在那裏優雅地美麗著充當大家心中的女神而要四處撈錢,拚命要擠進上流社會,和有錢人交朋友,覺得可惜,現在是理解了。

三天定終生,就是很好的例子。對於女人,隻有錢和愛是真的,給你保護與溫暖。愛有定數,不能強求,那就盡力掙錢——理論上說,名聲可以變錢,問題是這種自動兌現機器在這個社會並不常有,那還得自己動手。如果愛和錢能同時擁有,再高傲的公主也會心曠神怡,恨不得利馬嫁人給自己那位貼上“此人已婚,生人請勿靠近”標簽。難怪秦海璐會被一車車的鮮花“攻陷”,李湘也心甘情願的被一顆顆好看又值錢的“小石頭”砸得頭昏轉向。

不是不嫁是時候未到。如果不能嫁給他,分手之後還能時不時的送送花表示問候,在不勾起人家傷心往事,花也不會被扔進垃圾桶的情況下,美化一下環境也是可以的。怕的是分手後左手向舊愛送花表衷心,右手牽著新歡談婚嫁,“幸福”二字怎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