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天然氣現價改潮(1 / 2)

天然氣現價改潮

大事件

隨著天然氣調價事件不斷在全國擴散,新一輪漲價潮似乎正在形成。對此有人認為,如果全國各城市天然氣終端價格跟風上漲,那麼可能會引起上遊價格的上漲,最終倒逼燃氣價格形成機製改革。

以前,國家發改委已多次上調了天然氣的出廠價和管輸價格,但長春的天然氣價格卻沒有調整過。4月1日,吉林省長春市正式執行燃氣價格調整方案,當日起,長春市民用天然氣由每立方米2元調整到2.8元,漲幅高達40%;民用混合燃氣(人工煤氣)由每立方米1.5元調整到2元。對於漲價當地市民普遍認為,漲幅偏大對低收入群體和用氣量大的家庭繳費將增加。市民魏先生表示,雖然長春沒有出現像其他城市一樣的大規模搶氣現象,但是燃氣漲價對老百姓的生活還是有影響。對此長春市發改委價格處處長邵樹權回應稱,這次天然氣漲價是為了疏導2010年國家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以及近幾年長春市天然氣置換煤氣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費用。推遲了兩年半調價,是市政府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後做出的決定。專家稱,出於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變化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製,加快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係,充分發揮價格在調節供求關係中的杠杆作用,天然氣價格需要調整,之前試點也需要逐步向全國擴容。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公布的調價聽證方案,本次價格調整主要涉及兩項內容,分別是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和居民生活用管道煤氣價格。調整後,蘇州市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擬從現行的2.20元每立方米調整至2.48元每立方米,漲幅為12.7%。居民生活用管道煤氣價格由現行的1.10元每立方米調整為1.24元每立方米,漲幅也為12.7%。據了解,目前蘇州民用天然氣價格2.2元/立方米,已大大低於燃氣公司的燃氣業務運營成本2.43元/立方米。且目前氣價僅相當於同等熱值液化石油氣(LPG)的43%、相當於同等熱值電價的42%,適當提高天然氣價格,對理順天然氣與其他替代能源的比價大有益處。

4月9日,天津市發改委舉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聽證會。按照天津市此次討論的方案,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擬由現行的2.20元調整到2.40元,上調0.20元,上調幅度9.1%。對上遊調價每年購氣增支的差額部分以及上下遊氣價調整不同步而增加的成本,由燃氣企業消化承擔。相關人士表示,此方案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綜合考慮上遊氣價調整、燃氣企業運營狀況、居民用氣定價成本監審結果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來的。天津市發改委價管處處長王劍鋒表示,按照國家逐步完善天然氣出廠價格與可替代能源掛鉤的動態調整思路,上遊天然氣出廠價格和管輸價格提高後,直接推動了城市燃氣企業成本上升,終端銷售價格需做相應調整。2010年國家兩次調漲天然氣上遊門站價格後,天津並沒有相應調整價格,造成了燃氣公司成本增加,2012年虧損8227萬元。王劍鋒表示,天津天然氣價格僅相當於等值液化氣價格的53%,天然氣價格偏低和需求快速增長的矛盾日益突出,這不利於引導投資和節約用氣,需要建立能夠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