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那麼在意紅毛輕蔑人的生命,笑著就殺人,大概,是因為感激他救了我。救人的人就不該是殺人的人,我覺得世事就該這般純粹。
但事與願違,才是真實的世界。
從醫院回到學校,我還是有些疲憊,就爬上床躺下,老王一見我們回來,立馬從椅子裏跳起來。
“我跟你們說!大新聞!山裏有一家人被人全殺了!五十多口人!現在新聞頭條都是這件事!”老王瞪著眼睛,大聲地說。
我趕忙上網搜新聞,果然,所有版麵都是殘忍的大屠殺案。
這種事情可以報道出來的嗎?五十多口人!
這種事情……
我攥緊了拳頭。
新聞裏有照片,有一張照片是一個小嬰兒躺在血泊裏……
全社會都在譴責凶手,評論幾千萬條。
我去看紅毛,他麵無表情。
他是不是感覺很輕鬆,他把做了這樁惡的凶手正法了……
看著那張小嬰兒的照片,再想到昨晚那些騎摩托車的人,我突然覺得很輕鬆。
我告訴自己,其實,紅毛不說他是神嘛,這大概能算是天譴了。
所以,其實可以原諒他的吧。
我懶得詳細看新聞,看著心亂,就隨口問老王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消息。
“有啊!當然有!”老王看起來很興奮,大概事不關己,連悲傷都感受不到太深。
“很苦調查,這是個大家族,這家人有個傳家寶,是一顆夜明珠,凶手的目標估計就是這夜明珠了。警察找遍他們家,沒見到那夜明珠,當然是被凶手給拿走了。所以這夜明珠,就是緝拿凶手的線索。哦哦!還有一個,警察在報道裏說,殺人現場沒有留下一絲一毫的跟凶手有關的痕跡!真可怕,你想想,殺了五十多個人,連一點蛛絲馬跡都沒留下……”老王沒再說,不用他說,凶手真的很可怕。
但是他們已經都死了。
我歎了口氣,表示對這事沒了興趣,要休息一會兒。
紅毛拿起茶杯去接水,他伸手去掏兜,估計是掏鑰匙,手拿出來的時候,抓著一顆晶瑩的珠子,拇指蓋大小。
我差點沒喊出來。
夜明珠!在紅毛手上。
他把那夜明珠扔到我床上來,轉身出門了。
我腦袋一空,不自覺朝後縮了縮,離那珠子遠點。
這顆閃著盈盈光澤的珠子,可是沾著那家五十二口人和十三個凶手的鮮血!
紅毛回來了,“你什麼意思?”我劈頭問他。
“給你的。”他隨意地說。
“什麼?給我!給我做什麼,不要。”我連碰都不想碰,一想起那晚的血腥和照片上那個嬰兒,我就心慌,想吐。
“聯盟裏像出手的人不少,做這種事的人誰都想親手搞死,不過我搶了這單。”他喝了口水,“因為這顆珠子你用得著。”
“我……用得著它幹什麼?”我也想喝水,不過杯子在下邊桌上,隻能咽口口水。
紅毛看了看我,幫我把水杯遞了上來。
老王見我們對他的新聞沒興趣,就躺邊上去調戲妹子去了,我一直不懂在網上把妹好玩嗎?
“你的司宙之力,需要靈媒觸發,明珠有靈,你把它帶在身上,慢慢嚐試掌控你周圍的時間,這種事情教不了,全是靠感覺。這顆夜明珠年代久遠,少說也有三百年了,靈性足,所以我才出手,司宙的天賦,我都給你把家夥找來了,這次再不會就怪不了刀太鈍了。”
可是……靠悟……悟個卵,說了跟沒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