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半仙這話一出,我們都楞了一下。
我皺了皺眉,說:“昨天是八月三號,如果把昨天明玥被擄看作是第四件案子,那麼昨天距離第三次案發相差時間應該是……”
“95天。”姚半仙替我說道:
“算上昨天的事件,四件案子,兩兩相隔的時間差都在95-100天左右,非常規律。你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采花賊作案的時間會這麼規律?”
“他怕被抓,所以犯下一件案子後就會老實三個多月的時間?”趙立猜測道。
“如果怕被抓的話,那為什麼不去別的地方作案?”
“他是本地人,所以習慣在本地作案?”李明昌也參與討論。
“有這種可能。不過我不太認為他是本地人。”我聞言說道:
“同裏就這麼大,鄉裏鄉親的大家應該都很熟悉。誰家結婚了,誰家死人了,誰家婆媳又吵架了,雞毛大小的事情風一吹就會傳出去。”
“如果凶手是本地人,連續犯案後不可能完全不露出馬腳。”
“至少在作案前後,他的行為舉止應該會異於平常。”
“越爺這話說的在理。”我話音一落,門外就傳來了劉至銘的聲音。
我們回頭一看,隻見劉至銘正從外麵大步走來:“我已經聽鎮長的人說了,采花賊果然又出來作案了,幸虧有越爺您在,才阻止了悲劇再次發生。”
劉至銘說完,我這才注意到剛才帶我們來檔案室的王同和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溜到了樓梯口那邊。
看樣子,那個體態如皮球的家夥很受不了檔案室的黴味,一早就躲得遠遠了。
我沒有理會溜號的王同和,對劉至銘問道:“劉隊長這麼說,想必是已經對本地的可疑對象進行過排查了吧?”
劉至銘點點頭,道:
“沒錯。能當采花賊的人,身手體格肯定很好。這樣的人在本地應該沒有家室,有家室不太可能會鋌而走險。”
“我之前結合這兩點推論,走訪了好幾個符合條件的懷疑對象,卻發現他們都沒有嫌疑。”
“為什麼沒有嫌疑?”姚半仙問道。
“因為有人能證明案發時他們在其他地方。懷疑對象當中,有的當時正好在外地幫人運貨,有的是在案發當天和人通宵賭錢,還有一個雖然沒不在場證明,但在今年三月出了意外,瘸了一條腿。”
“瘸腿那個肯定沒問題。”我聽到這話說道,“昨夜我和采花賊交手,那人的腿腳利索著呢。”
“這麼說,作案的一定就是外地人了?”李明昌問道。
我搖了搖頭說:“也不能這麼妄下結論。總之,先派人查訪鎮上的藥鋪吧,看都有誰在今天買了傷藥,然後逐一追查。”
“查訪藥鋪?越爺,你把采花賊打傷了?傷在哪裏?”劉至銘問道。
“在胸口,他昨夜想用刀捅我,結果反倒被我劃傷。我估計他胸口的傷口至少有三寸長。”我想了想道。
劉至銘聞言精神一振,說:“這條線索很重要,我這就派人去調查。”
我見劉至銘準備大幹一場的樣子,提醒道:“注意低調,別搞得大張旗鼓嚇走了嫌疑人。”
劉至銘會意地點了點頭,說:“放心吧,越爺。對了,你們還要調閱什麼卷宗嗎?我給你們拿。”
“不用了,需要看的已經看過了。”我說道。
姚半仙這時卻沒說話,等到我們離開檔案室的時候,他忽然對劉至銘問道:“同裏有沒有煙花場所?”
劉至銘愣了下,答道:“沒有。”
“暗地裏也沒有嗎?”
“也沒有。”劉至銘臉色變得更古怪了,瞧了眼姚半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