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春秋萬人殺 第二百四十七章 好色桃花,迷人眼(五)(1 / 2)

鮮紅的劍變得更加鮮紅。

李逸仙的血在上麵流淌。

厄命劍,在歡呼雀躍,恨不得鑽入到李逸仙的身體之中,將他給抽幹。

離主盯著李逸仙,用厄命劍抽取著他身體之中的力量。隻有此長彼消的情況下,離主才能逐漸拉開優勢,徹底壓製住李逸仙。

哪怕李逸仙隻剩下眨眨眼的力氣,都絕對不能小覷。

一招的勝負,並不代表著最終的生死。

若是力量相等的情況下,李逸仙絕對有著贏離主的把握,隻是他現在的力量遠遠不如離主,再加上離主有著厄命劍這樣的大殺器,幾乎穩操勝券。

“叮!”

好似有驚雷化成的劍穿過了離主的身體,他身上的力量驟然缺失。

李逸仙猛然握住了厄命劍,將其從身體之中拔了出來,踉蹌著向後退去。

“咳咳咳……”李逸仙嘴角的鮮血,已經止不住地流淌出來,他望著離主,說道:“你的轉輪仙法我可以最了解的,又怎麼可能沒有應對的法子。”

總算是截斷了離主的“轉輪仙法”,李逸仙得到了最後喘息一口氣的機會。

離主愣了一瞬,也就不再吃驚,望著李逸仙,說道:“隻是現在的你,已經無法像以前一樣力挽狂瀾了。”

“我說過,我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說這句話的時候,李逸仙的眼中沒有任何的悲涼。

一個時代的終究,必定有著無數英雄的退場作為鋪墊,而這無疑是最為悲涼的事情。

隻是,當英雄有著足夠超越他的傳承者,當他能夠看到這種希望的時候,嘴角上總能帶上笑意,衝淡了濃厚的悲涼。

“所以,你就將所有的都寄托在了你那個小弟子身上?當真是一如既往的懦弱啊,懦弱到讓人覺得惡心!”

李逸仙的嘴角上有了笑,說道:“你還是不要殺了我,要不然那個小家夥,肯定會殺了你。”

“複仇嗎?這樣的事情我還是喜聞樂見的。”

“他,真的會殺了你的。”

“那就讓他來好了!”離主再度出劍,刺向李逸仙。

已經戰到了這樣的地步,離主跟李逸仙兩人之間的戰鬥,就像是兩個膽怯的乞丐,用最拙劣的方式跟孱弱的力量,想要殺死對方,甚至不惜用牙去咬,狼狽到了極點。

李逸仙猛然吐出了一口鮮血,眼前一陣模糊,手中的妖刀忽然墜落了下去,隨著逝去的是他身上僅有的力量。

離主一劍刺來,臨在李逸仙的脖子上。

現在的離主,步履踉蹌,手中的劍都開始顫抖,他的目光卻是依舊堅定,盯著李逸仙,說道:“既然你將所有的東西都丟給了你的弟子,那麼我就殺了他,斷了你所有的念想!”

李逸仙沒有色變,說道:“我總會死在他前麵,至於他死不死,那都是他的事情了。”

一個人,總不可能在另一個人的嗬護下行走,他總要學會自己走路。

離主的劍開始緩慢地移動,他的目光卻開始複雜起來。

有時候,心中篤定萬千的事情,到了眼前,總是慌亂的像是一場敗兵回城。放下這兩個字,對於血特別紅的人來說,很難。

李逸仙總是在笑,笑的令人如此厭惡!那雙桃花眼,真的應該剜去!

這樣的人,應該立刻死。

可是離主手中的劍,始終未曾要了李逸仙的命。

血色蒼穹正在收縮,化成一股股力量湧入到離主的身體之中,讓他快速地恢複著。而厄命劍深入李逸仙的身體之中,正在汲取著他的力量。

到了現在這樣的境界,隻要還存留著一口氣,都是不會被殺死的。哪怕是李逸仙的心髒都已經被絞碎,脖頸快要被刺穿,依舊還能夠苟延殘喘很長一段時間。

經過了連番大戰的蒼穹,已經沒有了任何的雜質,連一粒塵埃都未曾有,宛如一塊無暇的寶石,看上去好像是人最純粹的靈魂。

隻是真的要死的話,這裏並不是一個好地方,即便星河很好看。

這裏可不是故鄉,也不是跟桃花初遇的地方。

這裏很陌生,這裏不是歸鄉。

李逸仙微微抬頭,向著蒼穹望去,眼中不再有他人,有的隻是自己。

到死的時候,才有時間想一想自己啊。這一生,還真的鮮有時間去想想自己是如何。

……

南懷樂的落步越來越快,他臉上的神情也變得難看起來。

他開始皺眉,意味著他很不喜。

易小南易小北跟花鐵柱,甚至是王石,都有些害怕這個大師兄,尤其知道“不喜”兩個字的背後是怎樣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