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經商。華僑經商者約占在莫華人總人數的40%,大小商鋪共有50多家,開在市區黃金地段的隻有1/5,其餘多設在當地人聚居區,如黑人餐館、黑人酒水鋪、黑人雜貨鋪等。三是耕種農場(農業)。華僑在這方麵做得最好,或者說農業是華僑從事的最有希望的行業。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首先,中國人有著濃厚的依戀土地的情結,土地是萬物之母。“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千百年來一直是中國農民耕種的真實寫照。其次,當時的莫桑比克沃野千裏,待耕之地尚不到20%,葡殖民政府為了發展當地的農業經濟,在1937年發出通告:凡未開墾的荒地,地主當年每千公頃地需納稅10萬禮士(禮士為當時當地貨幣名稱,10萬禮士約值英幣18先令),第二年納地稅20萬禮士,以此類推;對於已開墾種植的土地,每年每千公頃交納地稅10萬禮士即可,因此,凡有地者均以低價盡快租出,如1千公頃地,每月僅以3英鎊的價錢即可租得。所以,稍有經濟條件的華僑紛紛合股投資農業,開辦農場,華僑的農場也得到長足的發展。最後,華僑農場多處於馬普托地區或林波波河畔,河流縱橫,光照充足,土地肥沃,自然條件令人嘖嘖稱奇。華僑經營的農場有25家,資產各為幾千英鎊不等,作物多以香蕉為主,也種植玉米和蔬菜。
平均每個香蕉園每月可生產五百箱香蕉,主要出口至鄰國南非,每箱售價20先令,純利為15先令。莫桑比克早年華僑致富途徑或者說原始資本的積累方式主要是通過開辦農場來完成的。
獨立之前是莫桑比克華僑事業的鼎盛時期,這時的華人經曆多年的奮鬥,已成為當時社會的富貴階層,移居莫桑比克的華僑數量也從30年前的500人增至5000多人,增幅達10倍之多,其中有2000多人生活在馬普托,另有3000人生活在貝拉。華僑從事的職業,仍然集中在農業、商業和手工業3個方麵。在農業領域,華僑的農場數量達30多家,其中已有2家躋身於全莫農場的3強之列。發展農業生產特別是大宗香蕉的出口依然是華僑農場的重頭戲。華僑的農場在獨立前每天就可收獲香蕉50噸。因當時的農產品出口是對外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所以華人社群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莫桑比克重要的經濟命脈。當華人在農場種植獲利頗豐後,就把一部分資金投入商業中去,促進當地商業貿易的繁榮與發展。當時遍及全市的華人商店更是數不勝數,而由華人自建的商業和公寓大樓也多達五六十座。在手工業方麵,華僑開辦了2家鐵工廠,其餘從事的仍是木匠,集中於木器的製作和樓宇的建造。可以說,華僑在當時的經濟與社會建設中是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甚至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獨立前期的華人社群與葡殖民政府保持著良好的關係。當時中華會館設立有中華小學,是華僑子女學習漢語以及傳承中華文化的地方,政府當局對華僑教育並不限製和刁難,而且極為尊重和讚賞,學校的教師資格、課外活動、教科書的選編以及授課時間均由華人自己處理,華人在法律上不受歧視,有結社、教育、言論、行動等自由,葡人也不幹涉。當時的社會治安很好,可以說是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很少發生偷竊和搶劫案件。
1964年9月25日,莫桑比克解放陣線黨領導人民在北部的馬孔德高原進行武裝起義,打響了反對葡萄牙殖民統治的第一槍。在莫桑比克民族解放鬥爭中,中國給予了很多無私的援助。解放黑奴,支持包括莫桑比克在內的非洲人兄弟獲得獨立是中國人民義不容辭的國際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