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終於結束了,小語想想這個十一恐怕以後自己再也不會過得這樣豐富了吧。又是見友人,又是見家人的,還逃了一次家,最後被吃了。然後小語很認真的在自己的日記上總結:柳小語,永遠記住,不要和季子夏鬥,後果不堪設想。
第二天,小語乖乖被季子夏送著去上班。昨天下午小語又被迫簽訂了喪權條約:以後柳小語不得與柳淩晗單獨見麵;以後柳小語被問及是否有男朋友相關問題時要積極回應;以後柳小語有任何問題必須先聯係季子夏。柳小語不得違反以上條約,否則立即完婚。糊裏糊塗的柳小語還天真的問季子夏怎麼就沒有給你的約定呢,然後子夏淡定的說:“你認為我會做不到嗎?”柳小語搖搖頭。他又說:“你覺得我會無故翹家?”然後柳小語又搖搖頭,然後的然後條款上又多了一條:柳小語不得以任何理由離家。果然要長命就不能與季子夏鬥。
當小語在眾多學生的注目下被季子夏紳士的清楚車門的時候,她已經預感到這一天不會太平,隻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她這邊剛下車,那邊妮妮就追了上來:“小語,那不會是你男朋友吧,沒想到一個假期不見,你就成了氣候了呀!!!”然後妮妮在小語還沒有點頭的情況下,啪嗒啪嗒的用自己的大喇叭在全校廣播了。一個八卦的勇士,總是要把第一手資料牢牢的攥在自己手裏,並且出手要快狠準,還要在廣播的同時渲染各種或玄幻或夢幻的故事背景,遺憾的是小語的學校不乏這些勇士,所以當小語上完第一節課回來的時候,就聽到別人向她宣傳了三個版本:版本一、小語在本次假期,在海邊邂逅了自己的白馬王子,在短短七天內完成全壘打,人家跟到了這裏,瞧瞧,多不靠譜,七天完成全壘打,讓她直接當青樓頭牌好了;版本二、在夜黑風高的某天,小語偶遇了當年的暗戀對象,然後鼓起勇氣表白了,鑒於燈光不明,所以這個白馬王子以為她是公主,所以就跟她喜結連理,前麵是說對了,可後麵鬼扯,難道他們一直待在黑暗中麼,再說了,人家有那麼見不得人嘛;版本三、其實,這男的是柳小語之前就認識的,不過是地下情人,所以一直偷偷藏著,可是假期中,這男的不肯了,所以柳小語才會帶出來溜溜。第三的版本算勉強接近,小語卻見識到了流言的可怕。走到辦公室門口,小語就想跑,無奈有人卻快了一步,拎著她進來了,“小語,你把照片給那些人長長見識,他們居然不相信我。”
小語掃了一下辦公室裏突然多出來的那些個人,他們的眼裏都閃著綠油油的光,覺得還是不要貢獻出去比較好:“我真的沒有他的照片,他不怎麼喜歡拍照的。”
“那上他空間百度出來,你說他哪裏高就呀?或者他哪裏畢業的,這麼帥肯定是校草什麼的?”妮妮不放棄的追問。
妮妮呀,你不問會死呀。“那我空間上也沒有呀,我們不傳照片上去的。”
“他叫什麼名字呀?家裏幹什麼呀?哪裏畢業?”妮妮發揮了她的鍥而不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