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新會計製度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
智庫
作者:嵇琳
山東農業工程學院
摘 要:新會計製度的實施,對於規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文章通過分析新會計製度下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深入探討了完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農業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固定資產
隨著國家對農業投入的增多,農業基建項目變得越來越重要。農業部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來規範農業項目的管理,對於提高農業建設項目的質量和收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還存在著很多不規範,需要進一步規範管理。
一、新會計製度下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1.農業基建賬目中“固定資產”科目設置不合理。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並且使用期限為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使用價值在規定範圍以內的資產。另外單位價值沒有達到標準、但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物資,也應該計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建賬中“交付使用資產”科目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如田間道路、節水管道、平整土地、沼氣池等,如果將其計入固定資產,就與會計製度的內容不相符合。
2.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製度不健全。目前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沒有專門的會計核算製度,它一般依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製度核算,不能夠滿足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核算的要求,這樣不利於農業會計核算工作,造成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核算沒有科學的依據,會計工作處於被動地位。
3.工程質量保證金偏低。建築安裝工程通常按工程合同造價款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這樣保證金比例偏低,會導致對承包商建造工程監督力度不力,不能夠保證工程的質量。
4.固定資產管理不完善。在農業基建項目竣工後,在投資所形成的的資產中,沒有把形成單位自用的資產計入總賬中,而對於沒有形成單位自用的資產,一般認為是不用管理和管護的,這樣對一部分固定資產沒有做到監管,最後導致資產的流失。
5.項目竣工會計處理不完整。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資金是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建設資金都會形成單位自用資金或者是為公共服務的資金。在按照國有基本建設單位會計製度核算時,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如果投資資金不能夠形成單位自用的固定資產,那麼在下一年會計核算時要把“交付使用資產”上的借方餘額轉入“基建撥款”科目;如果投資資金形成單位自用的固定資產,在會計核算中,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交付使用資產”科目,這就造成了“基建投資”科目的餘額無法結轉,導致它的賬戶無法清零。
二、完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對策建議
1.完善新製度中“固定資產”的劃分。在新會計製度實施的情況下,應該確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形成的不同資金能夠按照不同的賬務處理方法處理。在基建賬目處理中,涉及到“交付使用資金”科目時,要把形成單位自用的固定資產,並入總賬的固定資產中,還要增加總賬中的“非流動資產基金”的明細科目。對於沒有形成自用的固定資產,不能夠並入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