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虛擬經濟發展時期成文法與判例法的效率差別
智庫
作者:石京民
北京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摘 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製度,其不同設置和構建將對社會經濟發展帶來極大的影響,而成文法和判例法這兩種不同的製度構建,決定了不同的經濟發展格局。本文通過對成文法和判例法製度構建和各自價值的比較,結合虛擬經濟的發展特征和比特幣的法律性質,研究在虛擬經濟發展時期,成文法和判例法在填補法律空白的效率差別,從而說明判例法在推進經濟領域創新時的獨特作用以及如何利用成文法的特性在效率和安全之間尋找平衡。
關鍵詞:虛擬經濟;成文法;判例法;比特幣;效率與安全
一、成文法與判例法對比分析及對虛擬經濟發展的影響
大陸法係國家主要采用成文法製度,成文法的表現形式為法律法條,是由擁有強製權力的國家機關指定認可的法律製度,以法德為代表。英美法係國家主要采用判例法製度,判例法是基於法院的判決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這種判定能夠作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據,以英美為代表。
根據以上定義,可以看出二者具有明顯差別,且各自均存在一定優缺點:
一方麵,成文法法律規則明確,易於掌握和適用,具有學理性、係統性、確定性的和諧統一,對法官的要求相對較低,而與之相對,判例法重視對判例的引用,使得這些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和非普遍化,且法官造法可能會導致審判不公,其內在也缺乏合理性和統一性。
另一方麵,判例法遵循先例,能夠實現同案同判,保障司法公平公正,而其在法律空白點實行法官造法,能夠靈活地應對社會發展帶來的新變化、新需求,而與之相對,法典化必然要求法律規範高度概括、抽象,難以擺脫語言模糊的影響,故很可能導致同案不同判,此外,成文法修改程序的繁瑣必然導致其靈活性差,難以適應社會的變化需要。
隨著兩大法係法律文化的趨同發展,世界各國的法律製度也在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進行不斷調整,在維護成文法法律地位的同時,承認判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在適合成文法調整的領域以成文法為主體,在適合判例法調整的領域提高判例的地位,增強判決的靈活性。
而虛擬經濟領域由於其特有的屬性和發展特征,往往在兩種法律製度的選擇上有所側重。以美國2008年金融危機的發生為例,由於美國采用判例法製度,因此,其法律框架的構建相對寬鬆,法律風險較小,這使得美國金融界創造了多種金融衍生品,並由此產生了一係列金融創新,但正是這樣的自由體製,最終導致經濟危機的發生。
近年來,比特幣作為虛擬經濟領域的一大創新突破登上曆史舞台,它的誕生給貨幣的發行流通帶來新的理念,其理論上具有貨幣的一切特點,但能否在現實中使用這種貨幣,則麵臨著法律地位和信用缺失、取證和補救困難、管轄衝突等法律問題,如何引導比特幣健康發展,並最大程度發揮其推動市場的作用,采用何種法律製度將帶來不同的運行效率。
二、以法律視角分析虛擬經濟的發展特征
虛擬經濟的本質是一套價值係統,包括物質價格係統和資產價格係統。與由成本和技術支撐定價的物質價格係統不同,資產價格係統是以資本化定價方式為基礎的一套特定的價格體係。與實體經濟相比,虛擬經濟具有明顯不同的特征,概括起來主要表現為高度流動性、不穩定性、高風險性和高投機性四個方麵,以下,將從法律規範角度對這四種特性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