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麵下的少年(1 / 3)

我知道自己喜歡你。但我不知道將來在哪裏。因為我知道,無論哪裏,你都不會帶我去。而記憶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變得歡喜。

張萍烙在我腦海的,是一個油畫般的造型,穿著有七八個破洞的t恤,蹲在夕陽下,深深吸一口煙,緩緩吐出來,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可是媽媽喊我回家種田。”

這個故事和青春關係不是很大。

青春是叢林,是荒原,是陽光炙熱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佇立。

張萍是河麵下的少年,被水草糾結,浮萍圍繞,用力探出頭呼吸,滿臉水珠,笑得無比滿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視天空,雲彩從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滌著年輕的麵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學。我在初三才接觸26個字母,是被母親硬生生揪到她的學校。我當時的夢想是做足球運動員,不濟也要成為鄉村古惑仔,拗不過長輩還是跳進了九年製義務教育的最後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學習成績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張萍。我對他能夠迅速解開二元二次方程很震驚,他對我放學直奔台球室敲詐低年級生很向往,於是互相棄暗投明,我的考試分數直線上升,他的流氓氣息越發濃厚。

我們喜歡《七龍珠》。我們喜歡北條司。我們喜歡貓眼失憶後的那一片海。我們喜歡馬拉多納。我們喜歡陳百強。我們喜歡《今宵多珍重》。我們喜歡喬峰。我們喜歡楊過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們喜歡遠離四爺的程淮秀。我們喜歡《笑看風雲》,鄭伊健捧著陳鬆伶的手,在他哭泣的時候我們淚如雨下。我們喜歡夜晚。我們喜歡自己的青春。

我們不知道自己會喜歡誰。

畢業班周末會集體到學校自習,下午來了幾個社會混混兒,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臉地到教室門口喊女生的名字,說不要念書了,去跟他們一塊兒到鎮上溜冰去。

他們在喊的林巧,是個長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閑事的興趣。張萍眉頭一皺,單薄的身體拍案而起,兩手各抓一支鋼筆,在全班目光的注視下,走到門口。

混混兒吹了聲口哨,說:“讓開,雜種。”

張萍也吹了聲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說:“are you crazy?”

接著幾個人廝打成一團,混混兒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拚盡全力,奮力用鋼筆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轉眼混混兒滿臉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筆刀上去的時候,小流氓們汗水混著墨水,氣急敗壞,招呼著同伴去洗臉。

張萍吐口帶血的唾沫,淡淡地說:“書生以筆殺人,當如是。”

從那天開始,林巧隔三岔五找他借個東西,問個題目,邀請他去鎮上溜冰。張萍其他都答應,隻有溜冰不同意,他說,不幹和流氓同樣的事情。

初中畢業臨近,同學們即將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這裏是蘇北一個寂寂無聞的小鎮,能繼續讀中專已算不錯。女生們拿著本子找同學簽名,寫祝語。林巧先是找所有人簽了一圈,然後換了個幹淨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張萍。

張萍吐口煙,不看女生,淡淡地說:“are you crazy?”

林巧漲紅了臉,舉著本子堅持不收回去。張萍彈開煙頭,湊到女生耳邊,小聲說:“其實,我是個同性戀。”

林巧眼淚汪汪,默默收起本子走開。

大概三四天後,上次的混混兒埋伏在張萍回家的路上,把他從自行車上一板磚砸下來,打了足足五分鍾。

大學畢業後一次回老家,我從另外的初中同學口中偶然知道,林巧初中一畢業,就和那幾個混混兒成天在一起,十八歲嫁給了其中一個混混兒,十九歲生小孩,二十一歲離婚,又嫁給了另外一個混混兒。

張萍腦袋綁著紗布參加中考,結束那天黃昏,我們一起坐在操場上。夕陽染得他麵孔金黃,他叼一根煙,沉默良久,說,家裏農活太多,不太想讓他念書。

我接不上話。

他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可是媽媽喊我回家種田。”

我拍拍他肩膀,他又說:“我一定要念書,去城市看看。因為我感覺命運在召喚我,我會有不平凡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