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學同學王亦凡,大二的戀愛事跡廣為流傳。
他猛烈地喜歡低一屆的學妹,身為曠課霸王,居然連陪女生上通宵自習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都幹得出來。
當然,能到達這個地步的男生不在少數,讓王亦凡稱雄的是另外一件。
我記憶猶新,2001年12月平安夜,王亦凡在宿舍仔細擦抹首飾盒。裏麵裝著他花三千多元買來的戒指,這裏包含了多少夥食費和家教費,對於月生活費四百的他來說,應該曆經了千辛萬苦。
然後晚上,他腳步輕快地去獻寶。
直到熄燈後他才回宿舍,臉色紅潤。大家憋著勁兒不問他,打呼打得一個比一個響亮。他躺在床上輾轉反側,終於出聲:“小茜說,這是她收到的最好的禮物。”
媽蛋。像我這樣的窮逼大學生,當天隻送了個水杯給女生,四十五塊。他娘的。你送三千多的戒指,能不好嗎?所以大家開始真的打呼。
第二天,王亦凡破天荒一大早地去圖書館複習。
中午回來,他臉色蒼白,嘴唇顫抖地說:“我找不到小茜。”
室友打趣:“我靠,不會攜款逃跑了吧?”
王亦凡不停打電話,小茜的室友永遠回複,她不在宿舍。
最後,我假裝是學校老師,打過去問。她室友驚奇地說:“老師,你不知道小茜去國外讀書了嗎?”我大驚失色:“什麼時候?”她室友說:“今天早上的班機呀!”我說:“她不是談了個男朋友嗎?”室友咯咯笑:“哪兒跟哪兒啊,追她的不止一個,索性飛走才好呢,省心。”
宿舍一陣沉默,大家都在克製跳八字舞的衝動。
當然還是要安慰他的:哈哈哈哈這種賤貨不要也罷哈哈哈哈可惜了三千多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