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靈市公安局與靈祥縣公安局密切配合,一日之內抓了四名貪官,大快人心。
魏火、戴新、石清、範長新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先關在靈祥縣看守所,後移押至虹靈市看守所。
不久,虹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魏火、戴新、石清、範長新腐敗案,審定這是一個有組織的串案,犯罪嫌疑人膽大妄為,藐視國法,犯罪情節嚴重,必須嚴懲。
魏火:隱藏得極深的腐敗分子,原靈祥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知法犯法,在十餘年時間裏,先後收受賄賂六百多萬元,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戴新:原靈祥縣刑警中隊長,指使警員劉寶、李鷹綁架人質,鼓勵劉寶、李鷹采取極端手段,殘害人命,社會危害極大,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石清:原靈祥縣教育局人事局長,玷汙師德,數年時間裏,先後收受賄賂三百多萬元,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範長新:原靈祥縣看守所所長,知法犯法,監守自盜,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劉寶:原靈祥縣刑警中隊警員,在戴新指使下,致多人受傷,手段極其殘忍,判處無期徒刑,終身不得保釋。
魏火等四人的腐敗窩案的成功偵破並開庭審理,宣告靈祥縣的反腐敗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至此,靈祥縣的官風民風得到了極大改善,政通人和,經濟發展走上了快車道。
在靈祥反腐敗鬥爭中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張五,再次成為靈祥縣輿論關注人物。縣委書記餘鳴授予\"張五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的光榮稱號,虹靈市委書記謝明天決定提拔張五,調張五到地級市工作,擔任虹靈市政府糾風辦副主任,負責虹靈市五縣一市的糾風工作。先前擔任的靈祥縣其它職務,一並卸任。
謝明天專門和虹靈市住建部長汪庚要了招呼,把浩成小區的一套一百六十平方米的房子獎給了張五。
張五拿到的上任通知這樣規定:五一後到虹靈市政府糾風辦報到,正式上班
這一年,張五正好五十周歲,他感歎世事無常,自己好好的在靈祥縣工作、生活,謝明天卻將他調到虹靈市政府工作,是禍還是福呢,他問計於妻子沈紅美。
\"女諸葛\"沈紅美對此事進行了具體分析,認為這是天大的好事,說張五雖然五十周歲了,但隻要在虹靈市糾風辦幹出政績,依然有提拔的空間。
張五說他不想當官,為什麼政府部門的人揪住他不放?
沈紅美笑道:\"誰讓你立了這麼多功呢,你現在可以管理五縣一市的糾風工作,有實權,風光著呢。你不是恨貪官嗎,這糾風辦啊,是專門整治各行各業貪官的!\"
張五聽了,拍著手笑道:\"那敢情好,那敢情好,我升官啦,哈哈哈哈!\"
沈紅美說道:\"你這次到虹靈市政府工作,住在浩成小區,接觸到新的生活環境,凡事須小心謹慎,不能馬虎大意,任性使氣,知道嗎?再說了,貪官形形式式,你要和他們鬥智鬥勇,不能蠻幹。你以前蠻幹的教訓,很深刻啊。\"
張五點頭道:\"是啊,蠻幹付出的代價太大了,有幾次呀,我差點丟了性命!\"
沈紅美說道:\"你前不久在漁船上和戴新搏鬥,如果戴新槍裏有子彈,你早就沒命了。\"
張五粗聲道:\"別提戴新這小子了,他已經被槍決了,我恨戴新這號陰陽人,特麼的太壞了!\"
沈紅美提議請她倆的至親好友,到鴻運大酒店聚餐,算是為張五送行,張五同意了。
張五說這次喝的酒要高檔些,要喝一千多元一瓶的五糧液。
沈紅美說好呀,張總發話了,我做會計的焉有不聽從之理?
二人相視一笑,互相擁抱,到床上\"戰鬥\"去了……
數日後的傍晚,靈祥大酒店宴會廳裏,人頭攢頭,熱鬧非凡,歡送張五赴任的宴會正式開始。
張五、沈紅美、周東、曹敏、餘鳴、鍾石新、瞿宏、汪啟明、張蘭、俞飛、周璐、龔通明、潘能、薑霞、錢輝、丁磊、張耀、吳靈兵、胡芬、趙天一、曹燕、曾磊磊、胡嬌花、顧海、管怡芬、沈衝、俞娟、鬱榮、王靜、王凱等人觥籌交錯,舉杯歡飲。
張五調任虹靈市政府糾風辦副主任,餘鳴、鍾石新、瞿宏、汪啟明這些在靈祥官場有身份的官員前來祝賀,麵子相當大了。
所以呀,張五情緒亢奮,那酒喝了一杯接一杯,不知不覺間,一瓶52度的五糧液落了肚。
沈紅美在一旁勸張五少喝點,張五瞪眼道:\"我好久沒這樣開心喝了,你卻不讓我喝,我偏要喝!\"
說完,張五拿起一瓶五糧液,抖抖索索開了瓶。
周東勸道:\"張老弟,少喝點吧,紅美說得對,多喝酒,會傷身體的。\"
張五笑道:\"難得這樣開心,讓~~~讓我再喝點,我~~~我就不喝了。來,起立,為~~~為我們的友~~~友情,幹杯!\"
說完,張五把杯中的一點殘酒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