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1 / 2)

“老領導,您就放心好了!看我的!”

鄭福貴扶劉克石坐下後,轉身回來,摁下麥克風開關。

“吭......吭......”

聽到異響,張東宇放下胳膊,警惕地睜開眼睛,也還是一條縫!

“劉克石,我知道你在!你就別藏著掖著了!光明正大一點,像個真正的男人,好吧?”

劉克石並沒有接他的話茬,仍然默默無語,盯著張東宇的一舉一動!

“好吧,既然你選擇做縮頭烏龜,我也沒啥好說的!不過,我還得提醒你注意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你難道忘了嗎?”

“肅靜!肅靜!”

鄭福貴生氣了,重重地拍了拍審訊桌!

然而,關押張東宇的小黑屋,是經過特殊改造的!

“啪啪啪”!

一連串的拍桌聲,經過擴音器五級放大,回蕩在整個小屋裏,經久不衰!

猶如極速逼近的大貨車,近距離狂摁喇叭!

“嗡嗡嗡......”

張東宇耳朵一下子響了起來!

他長大嘴巴,蹲下身子,連忙捂住耳朵,痛苦地低下頭。

“替我問候你家大爺!沒輕沒重的,誰啊你?”

“我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就是張東宇?”

“廢話!如假包換!”

“那麼張東宇就是你?”

“孫子誒,你有完沒完?磨磨唧唧,像個娘們!

哦,對了!是不是你娘沒教你怎麼說話?是不是?”

房間裏一時間安靜了許多,耳膜也不怎麼疼了!

張東宇這才站起來,指著攝像頭,義正言辭。

“張東宇!請你坐下並保持安靜!”

牆上的擴音器,又一次傳來嚴厲的指責。

“安靜你妹啊!你過來坐著試試看!我告訴你們,你們已經嚴重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哦?既然你口口聲聲,說我們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規定!

那你說說看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地內容到底是什麼?

如果你能一字不差地說出來,我叫你聲爺爺!”

問完這個問題,鄭福貴得意洋洋地翹起二郎腿,就等著看張東宇笑話呢!

“一介武夫!我就不信,你能一字不差地說出來!”

“孫子誒,那你就豎起你的狗耳朵,給老子細細聽好嘍!”

張東宇略微思考,侃侃而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是: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鄭福貴頓時目瞪口呆!

結果完全出乎他的意料!眼前這個張東宇,對刑法相關條款,已然爛熟於心!

“誒!孫子誒,你剛才的承諾還算不算數?”

鄭福貴麵紅耳赤,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哼!我看你就是自找沒趣!”

劉克石搖搖頭,歎了口氣。

從兜裏掏出一張紙條,遞給鄭福貴,接著抱起胳膊,斜靠在椅背上,蒙上眼睛,閉目養神起來。

鄭福貴接過紙條,打開看了一眼。

“好好好,張東宇,這局算你贏了!”

“那請你兌現你的諾言!”

張東宇不依不饒。

鄭福貴紅著臉,四下瞅了瞅,小聲叫了聲,“爺爺!”

“哎!乖孫子誒!你這個大傻帽!”

“張東宇!你太過分了!好吧!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罰酒,那我就隨你所願,待會看你還笑得出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