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法庭門口,李子冉伸手推了推,卻發現大門已上鎖。
“咚咚咚!”
法庭工作人員走出來,一臉嚴肅。
“請證人在門口等候,需要的時候,審判長會叫你們進來,請不要你們不要幹擾法庭秩序!”
兩個“證人”麵麵相覷。
東宇無奈地聳聳肩膀。
“瞧瞧,咱們就跟那孫悟空似的,一天72變!
早上出門還是犯罪嫌疑人,到了這兒成了旁聽者,晚進去幾分鍾又變成了他媽的證人!
真是稀裏糊塗!”
李子冉倒不是很在意!
他走到一旁的排椅邊,坐了下來,翹起二郎腿,一副悠然自得的樣子。
“哎哎哎!我說你個不上心的科技狂,你這怎麼還不著急了呢?”
“你急你倒是進去呀!看人法警不把你轟出來!我反正不著急!”
張東宇對他毫無辦法,隻好不聲不響,坐在李子冉身旁。
李子冉懷抱雙臂,閉上眼睛,去夢裏找周公聊天去了。
“誒,這人!真是的......”
張東宇扭過身子,轉向一旁!
然而,張東宇並不知道,李子冉耳道裏,埋著一顆微型竊聽器!
所以,李子冉雖然人在門外,但裏麵的一舉一動,都在掌握之中!
法庭書記員,正在宣讀法庭規則:
1、未經本庭許可,任何人不準以各種傳媒設備記錄、錄音、錄像、攝影;
2、未經本庭許可,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名義進入審判區,且不得隨意退場;
3、審判中途,禁止鼓掌、起哄、喧鬧及其他一切妨礙審判的活動;
4、未經審判長許可,不準發言和提問;
5、本庭是無煙法庭,禁止吸煙和隨地吐痰;
6、如果旁聽人員對本案的審理有任何異議,請在休庭或閉庭後,以口頭或書麵形式向法院提起;
7、請關閉手機等一切電子設備,保持肅靜!
“下麵請當事人、辯護人入場!”
李旭來作為檢察院公訴人,坐到檢察員位置。
呂浩南書記、方同波市長和其他旁聽人員一起,坐到旁聽席上。
“好!請全體起立!”
審判長、兩位審判員開始入場!
審判長劉豐勝一身西裝革履,不怒自威,胸口的國徽,熠熠生輝!
“請大家入座!”
“報告審判長,開庭準備工作就緒!公訴人、被告人及訴訟代理人、辯護人都已到庭,證人也已在庭外等候!
被告人鄭福貴、王昌明都已在羈押室候審,開庭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報告完畢!書記員王奎男!”
“好的!書記員請落座!”
劉豐勝拿起法槌,開始宣讀。
“黎明市東林縣法院,對黎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鄭福貴被控貪汙受賄、失職瀆職罪一案,現予公開審理!
對黎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昌明被控間諜罪、故意殺人罪、破壞國家安全罪一案,現予公開審理!”
“梆!”
法槌重重落下。
“下麵,提被告人鄭福貴到庭!”
庭門打開,鄭福貴戴著手銬,在兩名法警的“貼身陪伴”下,低頭走進法庭。
“姓名?”
“鄭福貴。”
“還有別的名字嗎?”
“沒有!”
此刻,鄭福貴頭低的更低了,不知道是不是羞愧難當!
“出生年月?”
“1966年3月。”
“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