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差不多過去四年了,在這四年當中,郭澤每個月都會去監獄探視導師丁墨,也隻有他會去探望丁墨,丁墨與妻子離婚多年,妻子一直獨自在美國生活,在丁墨入獄之前,女兒丁嵐與他一起生活,丁墨入獄之後,他遠在美國的妻子回國把丁嵐也接走了,從此再也沒有回來過。
郭澤一直相信導師是清白的,可是真凶所做的局太過於完美,所有證據都指向了丁墨,他根本沒有辦法自證清白。除了郭澤,也沒有其他人相信丁墨的清白,甚至包括他離異的妻子和一直跟他生活在一起的女兒。
四年前一個夏日的清晨,在離丁墨畫室不遠處的一條小巷裏發現了一具女屍,經過法醫鑒定,死者是被凶手從身後用繩子勒住脖子導致的窒息死亡,死者被發現的時候衣著整齊,但是在現場卻沒有發現她穿的鞋子。
經過警方的走訪調查,受害人叫顏菲,是一名平麵模特,老家在北方農村,高中畢業後便獨自來到浦江闖蕩,由於身高和相貌都比較出色,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走進了平麵模特這個行業,之後也拍過一些不知名的平麵廣告,社會關係較為複雜。
在警方後來的調查中,發現顏菲與丁墨的關係較為密切,不僅做過丁墨的模特,甚至裸體模特,而且還與他聯係頻繁,警方找到了丁墨,丁墨矢口否認他與顏菲的關係很密切,聲稱兩人隻是單純的模特雇傭關係。
但是隨後警方卻在丁墨畫室裏間的臥室裏找到了顏菲的高跟鞋,當時法醫還在顏菲的指甲裏找到一些人體皮膚組織並成功提取到了DNA信息,通過比對,與丁墨的DNA信息高度吻合,而且警方還發現丁墨的小手臂上有抓痕,另外,警方還在臥室的床上找到了顏菲的毛發,這些證據都證明丁墨所說的他與顏菲隻是單純的模特雇傭關係不符。
丁墨無法對警方發現的這些證據自圓其說,他拒絕與警方溝通,他說隻要警方能夠找到切實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任何結果他都能夠承受,這種態度在警方看來,其實就代表他承認他在說謊,他隻是抱著警方找不到可以將他定罪的證據的僥幸心理在頑抗。
後來警方在對丁墨的畫室進行勘查的時候,還發現他畫室的窗簾在收起來的時候是用繩子係起來的,但是兩麵窗簾中卻隻有一麵有繩子,另一麵窗簾的繩子不見了,找遍了丁墨的畫室也沒有找到。
法醫用畫室裏剩下的那條繩子對死者脖子上的勒痕進行比對,發現勒痕的形態與那條繩子非常相似,因為係窗簾的繩子不僅有實用性,還具有裝飾性,繩子的造型比較誇張,是用三股粗繩絞在一起繞成的,所以很容易辨認。
在後來的結案報告中,這條不知去向的繩子成為了丁墨勒死顏菲的凶器,結案報告中聲稱,犯罪嫌疑人丁墨因為雇傭死者顏菲作為自己的繪畫模特而相識,之後發展成為情人關係,案發當晚,顏菲去丁墨的畫室過夜,兩人因故發生衝突,在兩人衝突的過程中,死者抓傷了嫌疑人的手臂,然後嫌疑人用係窗簾的繩子從死者身後勒住她的脖子,導致其死亡,然後轉移到附近的小巷將其拋屍……
丁墨被判無期,他沒有上訴,也沒有認罪,他表現得很平靜,在最後的法庭陳述時,丁墨說:我承認在警方對我進行詢問時說了不實的言語,但是我沒有殺顏菲,如果判決我有罪可以讓顏菲安息的話,那麼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