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叔,我入魔之後,發現街上的行人頭頂上方都有光弧,有的強有的弱……”高升道。
“這個啊。”白笑道:“是輪回印記。”
“輪回印記?什麼意思?”高升問道。
“在你的生活中,是不是總會發現有的人出奇的笨,明明很簡單的事情,怎麼講他都沒辦法弄懂;而有的人卻非常精明,舉一反三,才思敏捷。”白道:“舉個例子吧,從邊遠的鄉村裏走出來兩個少年,一起進入一座大都市,其中一個看到燈火輝煌的街景,會生出雄心壯誌,在未來一定要在大都市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而另外一個看到穿戴時尚的紅男綠女,又看看自己的破衣爛衫,心中感到很自卑,行為舉止會變得愈發畏縮。“
“這不就是人性的差別麼?”高升道。
“僅僅是人性麼?”白笑道:“人性也是受到很多因素影響的,要知道,萬事皆有因果,我問你,你最討厭什麼動物?”
“老鼠吧。”高升道。
“老鼠算是一種。”白道:“你再往大了想,想想那些捕獵吃肉的動物。”
“吃肉的動物……”高升沉吟了一下:“我很討厭鬣狗,一看到就煩。”
“不好奇這是為什麼嗎?”白道:“人可以欣賞老虎獅子的雄壯,喜歡豹子的敏捷,甚至喜歡平頭哥的執著,但看到鬣狗,大多數人都會感到憎惡。”
“因為鬣狗長得醜啊,顏值最重要了。”高升道。
“醜?鬣狗能醜得過鬥牛犬?能醜的過樹懶?”白道:“其實鬣狗很厲害的,一隻豹子未必能鬥得過一隻鬣狗,可以長途奔馳,足夠堅強,有毅力,還有團結合作精神,為什麼就要討厭鬣狗?“
“那白叔你是為什麼?”高升問道。
“因為在無數年之前,鬣狗專門以人類為食,它們的牙齒最合適咬人類的骨頭,**的本事也是在人身上練出來的。”白道:“對鬣狗的憎恨恐懼已滲入人類的靈魂深處,用你們的話,是被銘刻在基因裏的,所以人類的審美可以欣賞老虎獅子,但絕對無法去欣賞鬣狗。”
“可是……獅子也吃人的吧……”高升喃喃道。
“獅子隻是偶爾為之。”白道:“一個獅群一餐通常需要五百公斤至八百公斤的肉,捕殺一隻野牛,獅群就吃飽了,捕殺一個人,遠遠不夠需要。”
高升呆了很久,苦笑道:“白叔你懂得真多……”
“因為我一直在學習。”白道:“你會討厭老鼠,是因為老鼠一直與人伴生,常年累月竊取人類的糧食,卻沒有對人類做出過任何貢獻,反而傳播疾病坑害人類,如果老鼠像狗那樣忠心,為人類出力,或者象豬那樣提供大批肉食,要不然學到貓的本事也行,長得漂亮些,會撒嬌會黏人,你就不會討厭老鼠了。”
“好吧,我承認你得有道理,但……白叔連這些事情都懂……應該知道穀老的做法是不對的吧?”高升道:“為什麼沒有提醒他?”
白沉默了,片刻,他搖了搖頭:“當初我也以為可行,後來感覺出不對頭的時候,穀老已經鑽了牛角尖,他失去太多,根本沒辦法回頭,旁敲側擊的勸過他幾次,但沒有效果,而且……我還有些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