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染,我來了幫你,可以嗎?”
隨著十號極奇不情願的開了門,他大手就覆蓋到了她的頭上,動作輕柔,若蝴蝶棲花。
十號:“……”怎麼回?他,可以,嗎?
是了,身高長相一模一樣,著裝一模一樣,真的不想是同一個人,可他手肘上,被她今天按照老規矩,悄悄用水筆,在他不注意時,輕打的黑標記還在。
若不是,自發現他們可能不是同一人起,就總拿自己練習水筆在皮膚上輕觸感寫字,早已“神功大成”,
於是,便有了習慣性假裝不小心做“墨水”標記,且技術越來越好,她又怎麼敢現在就確定好?
是啊,他和他,真的是同一人!
但因動作和表情的差距,氣質依然完全迥異,前麵那個,時常壞笑在嘴,雖然話語溫柔,但眼神閃耀,
可謂從內到外,自我至極的張揚酷哥感,
明明沒見他玩過嘻哈架子重樂,但就是讓人覺得,他一定會演奏架子鼓。
明明沒見他懟過或打過人,但他一靜靜的盯人,就會讓人不敢違抗他,正如前桌的話嘮“大個”,今天十號沒拉開擋著她的他,為“大個”解圍,
便讓其因與他四目相對,便憋回去了好些酸溜溜的調侃。
後麵這個?說他是古代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苦書生”還差不多,還是沒中過榜的那個。
所以,是人格分裂!!
瞧,這個他,比在校園陪他的那一個,多了好些含蓄與內斂,連施展摸頭殺,都隻是微微抖著的順毛。
哪裏有今早直接擁抱,後麵還厚臉皮求抱的影子?
決定了,上一人格叫“張揚派”,這個人格就叫“順毛派”了!
似乎,就是這個人格認錯了碎片,這才直接被判了死刑的呢!
他順完她的毛,見十號盯著他,就以為自己錯了一般,直接尷尬的收回手,“你頭發有點兒亂,身為男朋友,要……要……所以我才幫你理順的。”
邊說,還又邊摸了摸鼻子。
十號:“哦。”哦?似乎他們會共同分享相互的記憶。可是,怎麼不把行為模式共享了?
上一小時厚臉皮的“張揚派”,就時不時嗬嗬笑著揉檸她的頭發,美其名曰,
“行使男朋友職權,為了女友的頭發光鮮亮麗,這才幫女友手指梳頭發。”然後,故意弄得亂亂的,才滿意的拉開,還祈求她不要再梳。
如不是她碰巧拿手機,手機沒電關機,她從黑屏上麵見了自己,她都沒反應過來,這貨的心機就是——不想女友太美。
這下一小時,就是這樣的,做什麼都過於客氣,一副怕冒犯別人的樣子。
“哦,對了!我現在得立馬幫你接觸陰婚,但是是以遇見它時,已有我這個所愛的名義,可以吧?
如果不以名義,對方很難答應,如不答應,就會難解約分離‘陰婚’了。”
“好……”
“一言為定!”他迅速抽出包內的木簪,刺破了她的手,迅速以肉眼很難看清的速度,把她和他的生辰寫下,
在她還沒反應過來時,黃紙卷成的“金枕頭”已經被燒盡。
十號望了望天,感歎到:“你?!”我能反悔嗎?!
這家夥看上去“文質彬彬羞若女生”
可是,這波結婚鬼契玩得是“6到飛起來了”。
這哪裏是來幫忙?分明是下套!
原來,不論二選一中的哪一個,性格確實不同,但他,真的很會麵不該色的給自己謀私人福利(誰說所有人都能校服到婚紗,再婚紗到永遠?
不永遠的,不如留下的東西再少些)!
真心人不可冒相了。
“有什麼事嗎?”
“沒什麼!”唉,要說的話語,帶著“分手”二字,實在容易撕破臉,
還是不說了,是自己男朋友啊!大不了,分了就再請別人幫忙!
“下次請別再,沒做到等我說完話了,路再動……啊!那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