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接狀紙(2 / 2)

然而現在抓人?那不是逼著白二在萊州城天翻地覆嗎?呂瑜心裏已經是破口大罵,難道丁秀才的那個女兒是天香國色?你黃鍾就不能換個姑娘嗎?特麼的住一起都不知道有多久了,可能連命都搞出來了,居然還不肯放手?而且還告狀到衙門裏?

呂瑜猶豫的勸說:“鍾翁,那你想如何?是想讓那白二賠禮?還是有其他什麼要求?”一般來說,這樣的男女之事,官府能不接案就不接,清官難斷家務事!而民間也是鄉老私下審問、動用私刑,比較常見的就是私通浸豬籠。當然,如果黃鍾有那個浸豬籠的能耐,他也不會求到呂瑜的頭上。所以最終的結果無非就是賠多少錢。就算黃鍾會獅子大開口,呂瑜也就準備勉強幫一把了。

一聽呂瑜鬆口,黃鍾的氣焰立刻升騰起來:“強搶民女,按《大明律》該判斬立決!”

“等等,鍾翁!”呂瑜有些哭笑不得。他心想,如果換做自己是那個姑娘,也情願選白二,也不會選你這個走路都需要拐杖的糟老頭子啊?像這樣法理不容、情有可原的案子,如果真判決成為斬立決,都不要說送到刑部,送到知府衙門就會被打回來。

最多就是流刑徒刑。可對白二這樣的江湖人來說,流刑有意義嗎?難道你黃鍾蒙麵去唱一出《野豬林》?而徒刑就更沒有意義,尋常百姓還能有手段來個獄中暴斃!像白二這樣的江湖大豪,信不信把牢房變成喝花酒的青樓?

所以還是現實點,呂瑜笑著勸說:“鍾翁,你也該考慮夫人的閨譽啊?總不能公堂之上拋頭露麵吧?”

“那老父母的意思?”黃鍾詢問。

“冤家宜解不宜結,都是本鄉本土,以和為貴為好啊?”呂瑜一心就想讓他們私下解決。

然而黃鍾一聽這話,頓時是怒火中燒。他已經鑽牛角尖,一心就想要丁瑤這位美嬌娘。他氣的胡子都翹了起來:“老父母,老朽意已決,若您不接狀紙,冤屈不得伸理,老朽隻好去府衙另行投狀,老父母休怨我。”

呂瑜心中頓時膩味萬分,心裏很不爽,誰也不喜歡在上級那裏被打小報告,更不說還被黃鍾隱隱威脅。他麵色不愉,拿出官威:“鍾翁可曉得,為防亂訴濫訟,本朝不得越級告狀。你且回去,本官必給你一個公道。”

“那好!不知何日升堂?”黃鍾步步緊逼。

呂瑜心中大罵:“毋須鍾翁操心,本官會簽出傳票,讓爾等當麵對質!”

……

送走了黃鍾,呂瑜就吩咐衙役去召喚各方證人。既然這件麻煩事已經逃不過,那就索性公事公辦!呂瑜也想明白了,無非是鄉裏糾紛,用現代法律名詞來解釋,就是件民事案件。如果真的是證據確鑿,最多自己手頭鬆一把,讓那個白二僅僅是交出姑娘,也不會對白二怎麼樣。如此一來,說不上什麼得罪,白二應該不會呲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