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萬萬沒想到,讓丁遠歆吐血的是,那家店鋪根本就不肯借。
借給文官沒什麼風險,文官在衙門裏隨便玩些花樣,還清這筆債務那是意思。借給武官風險也不大。他們起碼也可以吃空餉。
但衛所的武官還算是官員嗎?就一個大農莊的莊頭,軍屯田是有定量的,衛指揮使的每年收入也差不多已經固定。你想怎麼還呢?
倒不是這些店鋪真的沒辦法,而是嫌棄麻煩,看不上這種“生意”。難道就為了這區區幾千兩,跑到你們靈山衛去要債?這不是主動上門挨揍嗎?如果動用廠衛或者官場的關係,代價可能還會超過這幾千兩,那更是得不償失。於是就不怎麼有興趣。
到了此時,發覺被拒絕,丁遠歆已經被徹底惹惱了。平時文貴武賤,被鄙視也就算了,現在連借京債的那些夥計都來鄙視自己嗎?
丁遠歆從生活優越,沾染了不少富貴子弟的習氣,他其實已經不像是一個武將子弟了,一直和文人混在一起,平日裏詩歌唱和,押妓遊湖,同樣全家也居住到了繁華的登州府城裏。
由此可見,丁遠歆根本就看不起靈山衛這樣的鄉下地方,更不想去管靈山衛那些破事。當然,靈山衛也沒有什麼瑣事,裏麵的權利分割已經很平衡,裏麵有著各級的官吏管理。
而帶兵治安方麵更不需要操心。戚俞等人的老親兵退役後,被大量賞賜了個低級武官職位,成為了衛所的百戶總旗,還有附近地方上的巡檢。
要知道,一個老親兵,起碼會帶著幾個十幾個老兵一起上任。這些可都是戚家軍俞家軍!還怕區區幾個倭寇嗎?
但反過來,既然權利已經平衡,那麼衛指揮使的油水也不大了。因此借京債的不感興趣,丁遠歆同樣是興趣不怎麼大。於是他靈機一動,不如索性就把靈山衛給賣了?
當然,這裏所的“賣了”,並不是賣什麼官職,如果的再準確些,應該這樣解釋——賣掉包稅權!
如果某人借給丁遠歆一筆可觀的銀子,就可以獲得一定年限的包稅權。怎麼收稅?具體收多少?丁遠歆不會去管。隻要不逼的那些軍戶造反,隨便你怎麼去折騰。當然,如果收不上稅,同樣也算你自己倒黴。
另外,那兩艘船由包稅人去填補虧空,並且以後將負責所有船隻的維護。每年衛所上繳朝廷的稅契同樣由包稅人承擔。並且每年固定給丁家一筆生活費,具體金額可以商量。
而包稅人將聘任為衛指揮使府的幕僚,也就是師爺,以後將能夠借用丁家指揮使的名義。並且有權私人招募一隊狗腿子。這也考慮到了實際情況,沒有武力的話,就根本沒法在靈山衛收稅。
還有,官場方麵的事務丁遠歆可以出麵。但萬一有戰事,那麼包稅人將要保證足夠的兵源和裝備!起碼能夠糊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