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郵電時期起,地方稅務部門跟郵電企業的關係就一直維護得蠻好。郵電分家後,電信仍然跟稅務部門保存著這種友好的關係。金喜來的一個同學,在金喜來沒有被提拔前就已經是縣裏麵的一個稅務局長,現也是地方稅務局的副局長。因是同學,加上又都在一個地區,所以兩人一直保持著一種很好的友誼。這層關係,也是兩家單位上上下下都知曉的。
這城區稅務局的來財務上說這事,也是說是有人舉報,說是市電信公司辦合作廳偷稅,沒有辦理營業執照。
財務上就將與合作營業廳辦的營業執照(正好是工商局的查處後辦了)交給城區稅務局的經辦人員過目,並將每日每月每季的量收報表交給他們看。
城區稅務局的查看了營業執照,查看了財務上的納稅單,認為還是要以各營業廳為基本納稅單位,要從開辦之月起補繳。
補繳的稅款還不是一個小數,是一筆大數,是接近上百萬的稅。
財務上跟城區稅務局長溝通後,這稅務局長說要跟他們局長說才有用。後來財務上才曉得,是這城區稅務局沒有完成好收繳任務,市局的一把手狠狠地批評了他這分局長。
金喜來為這事隻有自己出麵了,他去找了自己的同學潘之光。
潘副局長被提為副局長後就一直在這位子上沒有再動過。要不是國稅地稅分家,他也是沒有機會被提拔的。
金喜來帶著財務上的易科長來到潘副局長的辦公室,潘科長很是熱情地泡茶給金喜來和易科長。聽取了易科長的彙報後,就找來直屬分局的劉局長,問這市電信公司的稅是直屬分局管轄還是城區分局管轄,劉局長說是他管轄。
潘副局長是分管這直屬分局的,就要劉局長跟城區分局局長打電話,說這事由直屬分局辦。
劉局長後來跟潘副局長彙報,說是有人舉報了市電信公司的合作營業廳,是把舉報信送到城區分局去了,城區分局原是沒有跟電信有多少往來的,就想趁機搞點額外的稅收來補他的稅收差額。
知道是這麼回事後,潘副局長就說這事由他去跟周局長彙報好了。
為了處理好這事,金喜來還是欠了同學的人情,也花了一些冤枉錢來擺平本不要花錢的關係。包括那個城區稅務局,原來是不打交道的,現因為了這事不節外生枝,財務上還是好言好語上門說好話,相關的人還送上了商場購物卡。經方方麵麵的周旋,合作營業廳被舉報偷稅的事終於了結。
此事一了結,更棘手的事又找上門來了。不是一般的部門,是市檢察院。
市檢察院既是執法部門,也是有一部分開支靠自己去創收的。隻有有了創收,檢察院的日子過得才不比別人差。市檢察院剛建的辦公樓,據說除上麵撥了部分款,地方政府給了部分錢,不夠的就都是地方上給讚助的。有的單位是乖乖地送來,有的就是半勉強半強要,有的就是指名要多少,不給的單位的一把手是會要出事的。這出事,就不是小事,而是大事。誰叫你這當一把手的屁股上不幹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