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要回答時間(1 / 2)

我說我咋殺人了,我沒殺人。我當時隻會方言,又發燒,說話不清楚,又挨了一頓揍。

後來才知道這也算正常,因為當時我是重大嫌疑犯,這都是輕的。

長話短說,警察告訴我,一個女人死了,從十六樓跳下來,身上穿著我的衣服,保安在配合他們查案的時候發現那衣服是我的,就連夜來抓我了。

然後給我看了相片,看了一眼那相片,我腦袋就嗡了一下。

就是那個穿旗袍的女人,她身上還穿著旗袍,還有我的棉服,摔在雪白的地上,腦袋爛了,濺出一片血花,紅白相間的。

我當時是真嚇蒙了,尼瑪誰能想到這個女人能死,還他媽是穿著我的衣服死的,人家警察不找我找誰啊。

後來的事兒真是不堪回首,請允許我隱晦的說吧,我把晚上發生的事情說了,連那一電梯的人,還有我坐了小半個小時,到了一個特別冷的地方,等等事情全說了。

還沒等我說完呢,幾個警察就不聽了,他們出去似乎商量了一下,回來就把我揍了一頓。

我在村裏打架挺多,倒也不怕揍,他們揍了我一頓,又讓我說,我說的還是這個,他們又揍我,後來他們就把我拉走,關到了一個單獨的房間裏。

我當時天真的以為,把事兒跟他們說了,我就沒事了。本來嗎,女人雖說穿著我的衣服,可真不是我殺的。我自己在那個屋子裏呆了很長的時間,反正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他們也不理我了,過去了大概得有個三五天,終於有個警察把門打開,說要提審我。

這回換了個地方,另一個陰暗的小屋,不像是正式審訊的地方,一進去就給我踹倒,一個沒穿警服的工作人員拎著棍子進來,把門關上。

我發誓,那是我所有挨過打最疼的一回,不過怪的是,回頭還找不到啥傷疤,疼得我呲牙咧嘴的叫喚,我記得還昏迷了幾次,糊裏糊塗的不知道過了多久,總算是結束了。

後來就有人讓我在紙上按手印,寫名字之類的,我不敢不聽話,全都按照他們的要求做了。

做完這一切後,他們把我弄上車,車開到另外一個類似監獄的地方,關起來了。

我在那裏總共呆了三天,第一天那個孩子頭想欺負我,被我打趴下了,那小子好像會點跆拳道,我下手狠,在村裏幹活兒多,下盤穩,三兩下給他弄到地上。

我後來才想明白,我當時是重刑犯,按照殺人罪關裏麵的,那些小子們不敢跟我動真格的,要是真動真格的,他們十幾個人一起上,我還真不行。

奇怪的是,三天後,我突然被放出來了。

師父把我接回家,沒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也讓我別問,反正就告訴我現在沒事了。

我回去後,跟師父的那個女人不見了,沒多長時間師父又弄了個女人回來,還是當著我的麵兒嘿咻,新的師娘長得要好看點,不過我還是覺得那個老師娘叫聲好聽。

回去第一天,師父就告訴我,讓我再也不要去出事的那棟樓。

我騎車路過那棟樓的時候,看到那裏整棟樓都被封了。

我問師父,我是怎麼出來的,他從來不跟我說。

我跟小區保安聊天的時候,他告訴我,本來我是被判了死刑的,可是審我的那個警察當晚就死了,竟然也是從我們小區的43樓上跳下來摔死的,死狀和那個女人一模一樣。

所以我的嫌疑被解除了,這才放我出來。

保安說到這裏欲言又止,似乎還有話沒說完,可不管我怎麼問,他都不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