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悠揚琴聲(1 / 2)

晚上六點鍾,學校的大禮堂已經是燈火通明了,一千多平方米的大禮堂裏彙聚了很多學生,大家都在聯係文化藝術節的活動。之人在大禮堂的門口站了一會兒,看到了麗娜等十個學生霸占著舞台,他們在練習時裝表演,之人看著就覺得幼稚,看看他們穿的衣服吧!

女孩子都是在賣萌,穿著蓬蓬裙,公主裙,小花裙,抱著公仔,或者抱著一個泰迪,男生則扮酷,穿著緊身的衣服,可是之人覺得一點也不酷,反而不倫不類,很搞笑,她走了過去,在舞台下看著女孩子男孩子一對對的來回的走著,她很清楚,這一對對的男生和女生都是所謂的男女朋友,對於這種學生的戀愛,她從來都惡心。太幼稚了,一個男生,什麼都不會,不會讀書,不會賺錢,能給女孩子什麼呢?能有什麼魅力呢?

麗娜看著她,說:“之人,我們怎麼樣?”

“我不喜歡你們的衣服,都像童裝一樣。”

“大媽,你以為你穿的很好看嗎?整天裝成熟,像大媽一樣,笑死人了。”

“我穿的比你們漂亮!你看看你們穿的衣服,五顏六色,一點顏色的搭配都沒有,還有服裝的風格,女孩子這麼幼稚,男孩子那麼成熟,一點也不搭,你們這是玩什麼風格,是不是路邊流浪漢的混搭風格啊,這樣的節目,你們也有信心去參加文化藝術節?會汙染了文化藝術節的。”

“哈哈,你又有什麼節目呢?!你不就是裝清高嗎,以為自己很高雅,不談戀愛,不跟我們玩,這樣就很有個性嗎?老實說,在我的眼中,你是最悲催的可憐蟲,沒有朋友,也沒有男朋友,還威脅老師說你爸爸不讚助文化藝術節,好像沒有你們家,學校的文化藝術節就沒戲了,我們都是有錢人,沒有你,文化藝術節照樣開。”麗娜笑道,這個時候,其他的女生也過來幫腔:“麗娜,別跟她說了,高二的女生,連男朋友都沒有,可憐的人。”

“是啊,很可憐,之人,你要不要男朋友,我給你一個,隻要你跟著我混就可以了,我覺得你還是一個人才,剛才你對我們服裝提出的建議我們也會虛心接受,怎麼樣?要不要男朋友?”麗娜笑著從舞台上跳下來,抓著之人的肩膀問。之人生氣的甩掉她的手,說:“就你們那些男孩子,我看著就覺得惡心,什麼也不會,隻會抽煙喝酒搗亂泡妹子。”

“有這些不夠了嗎?在書香就可以混的如魚得水啊。你想要什麼樣的男孩子,難道要阿木彩衣那樣的男孩子?可惜阿木喜歡是書聖,不是你啊,你在這個學校是找不到你想要的男朋友。你就孤單吧。”

“嗬嗬,文化藝術節,我就會把我的男朋友帶過來,一定會閃瞎你們的眼睛!”之人氣呼呼的走了,麗娜的朋友們都圍了過來,生氣的說:“麗娜,這個賤人太高傲了,以為自己是好學生嗎?居然不把麗娜放在眼裏,是欠揍嗎?麗娜,你怎麼突然變得這麼好說話了,剛才你一個手勢我們就可以把她打死,撕掉她的那張不饒人的嘴巴,然後再剝掉她的衣服,讓她丟臉丟到火星去,一輩子在全宇宙都嫁不出去。還恥笑我們幼稚,我們可以剃光她的頭發,在她的頭上綁上尿不濕,看誰幼稚!”這些人欺負學生手段各種各種,令人發指,但是麗娜阻止了大家:“你們都是豬腦子嗎?書香正在從原始野蠻的社會向文明的社會前進,新來的校長那麼多規矩,你們不要考慮一下嗎?如果按照老辦法做事的話,我們都會開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