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科學教育概述(1)(1 / 3)

本章教學目標

1.概括科學、科學教育的內涵及特征。

2.知道科學劃界的不同標準。

3.歸納科學觀的演變過程,知道當代科學觀的主要觀點。

4.列舉理解科學本質的主要觀點。

科學在19世紀中葉開始了全麵的發展,在20世紀,科學與技術發展迅猛,成果輝煌。

科學技術本身出現了深刻而廣泛的革命,在科學技術的影響下,工業和農業生產、交通運輸和通信、醫療衛生、文化藝術和教育等,都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並深刻地影響了人類的物質生活、思維方式、人的精神麵貌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科學技術已成為對現代社會發展起決定作用的一種力量,成為現代人類文明的重要標誌。

隨著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科學教育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科學課程日益成為教育的核心課程之一。

第一節 科學

追問科學是什麼,今天可能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迫切。正如波塞爾(H·Poser)所說的:“自從有了科學,便同時有了對科學的思考。原因其實很簡單:假如沒有對科學的目的與方法的反省,沒有對科學問題的特點與性質的質問,沒有對科學中的解釋的思考,沒有對科學中提出的答案的可靠性及檢驗性的反思,我們便放棄了科學之所以為科學的核心內容。”

一、科學的認識

科學,英文稱為Science,它源於拉丁語scio(知識)。本意是關於自然萬物的學問,即所謂“知”的學問,其含義是“知識”,更具體的是指關於自然的哲學原理和方法。後來,scio逐步演化為scientia(知識),最後演變為science。語詞的演化記錄著人類認識的進步。中國古代沒有“科學”一詞,與之相當的是所謂“格致之學”。《禮記·大學》中說“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其中的格物即是推究事物道理。

自19世紀以來,科學被定義為一種係統化的知識,被視為關於自然界、社會和思維的知識體係,至今我國的一些辭書亦沿用了這一定義。1989年版的《辭海》還將科學規定為“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的知識體係”。上述對於科學定義的著重點在於把科學視為一種知識體係,將科學的研究對象從“自然現象”擴展為“現實世界”。這種將科學定義為係統化、邏輯化的實證知識的看法,代表了19世紀以來的普通觀點。

對此種定義取向,許多學者也表示了類似的看法。如羅素(B·A·W·Russell)把凡是訴諸人類的理性而不是訴諸權威的一切確切的知識,稱為科學。“確切的知識”即關於有限領域的、具體對象的、一定程度精確的或有實證根據的知識,而不是靠信仰來支撐的知識。羅素所強調的是把科學知識與宗教知識嚴格地加以劃分,把“從經驗中來的知識”和“天啟的知識”區別開來。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技的發展,人們對於科學的認識也日趨深入。許多學者從科學認識論的角度提出,認為應該用動態的觀點來解釋科學,將科學看做是人類獲取知識、探索自然的認識活動,是創造知識的過程。美國科學社會學家李克特(M·N·Richter)認為,科學是一種社會建製,科學是個體的認知發展在文化上的對應物,是文化發展的一種認知形式,也即“科學是一種文化過程”。

除了對科學過程的認識不斷深入外,人們對於科學活動結果的認識也在不斷豐富和擴展。杜威(J·Dewey)對科學的規定是:科學是一種工具,一種方法,一套知識體係。在杜威看來,在廣泛的人文意義上,科學是一種手段和工具,在思維過程的意義上,科學是一種方法,在思維的結果上,科學是一種知識體係。

隨著科學的進一步發展,人們發現,簡單的科學概念已經不能反映出科學的真實麵貌了。科學學的創始人貝爾納(C·Bernard)指出:“科學在全部人類曆史中確已發生如此重要的變化,以致無法下一個合適的定義。”貝爾納在對科學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後指出,完整意義上的科學至少包含五層含義:科學是一種建製;科學是一種方法;科學是一種積累的知識傳統;科學是一種維持和發展生產的主要因素;科學是一種重要的觀念來源和精神因素,是構成我們諸信仰的最強大勢力之一。歸納起來,對科學的認識,首先,科學是人類特定的社會活動的成果,它表現為發展著的知識體係,這種知識體係在本質上是一種精神產品;其次,科學是人類特有的活動方式,是從事知識生產的人類的實踐領域,它離不開獨特的物質手段,但在本質上是一種精神的、智力的活動,是一種精神生產;再次,科學及其活動組成一種社會體製,是整個社會體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社會體製,它是特定的科學思想、科學意識和科學方法的對象化、社會化,同時又是具體的科學思想、科學意識和科學方法進一步發展的客觀社會基礎;此外,科學是人類特有的文化方式和精神尺度,是科學方法、科學思想、科學意識和科學精神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