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當代科學課程改革的曆程與發展趨勢(7)(1 / 2)

加強學生實驗。自然科學課程實驗的目標包括: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幫助學生形成概念,理解和鞏固學科基礎知識;訓練實驗技能,包括使用儀器、藥品等實驗基本操作技能和選用器材進行裝置的能力,繪製儀器裝置簡圖和生物圖形的技能等等;理解並掌握一定的實驗方法,如驗證、探索、模擬等;實驗研究能力,包括觀察能力,思維能力,獲取信息的能力,報告實驗結果的能力等等;知道科學實驗的特點是人為地控製研究對象,在特定條件下對自然現象進行觀察研究,學會簡單的實驗原理分析和實驗過程設計;學會在實驗中運用比較、歸納、分析、綜合、演繹、假說以及數學方法等科學方法;行為規範教育,科學態度培養。

2.課程實施的困難及應對措施

綜合科學課程與我國傳統的分科科學課程有著本質性的區別,習慣於分科課程的教師一下子難以適應,而且綜合課程對教學條件、教學組織、教師安排、教學評價等也有不同的要求。

改革的主要困難可以歸結為五個“不”:教師不適應。初中科學教師單科畢業的,在相關的知識和技能等教學最基本的要求上存在嚴重的不足,日常教學有困難,觀念上難以接受。校長不支持。許多初中校長擔心教育質量下降,影響到學校的升學率,而高中校長則擔心綜合科學課程將降低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會影響學生高中階段的學習。設備不配套。綜合科學課程需要較多的課程資源的支持,但當時配套一時跟不上。家長不放心。

許多家長擔心孩子初中學了綜合科學課程,在知識和技能方麵難以打下良好的基礎,會影響高中階段的學習,高考考不好。社會不理解。社會各界人士對綜合科學課程缺乏足夠的了解,持批評意見者居多,特別是一些科學技術專家。

麵對這種局麵,1991年《自然科學》第一版問世後,曾經做過兩次大的調整。

一次是1993年,把生物的內容適當集中在初一年級,物理、化學內容適當集中在初二年級。另一次是1995年的調整,再次使物理、化學相對集中,利於分合。既適合一個教師三年從頭教到底,也利於一個教師教一年或一學期。這樣一來,教科書的綜合程度越來越低。

的直接過問下,經過浙江省教委反複研究決定,除鼓勵和支持大部分市、縣(市、區)繼續使用綜合科學教科書外,允許少部分市、縣退出綜合科學課程試驗。分科教科書和綜合教科書的並用給改革造成了消極的影響。綜合科學課程的改革在克服各種阻力中艱難前進。

隨著我國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實施,浙江省科學綜合科學課程的改革得到了極大的發展,為全國科學教育改革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3.課程改革的反思

浙江省《自然科學》的課程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是存在諸多問題的。許多人進行過多項調查和研究,調查結果表明,綜合科學課程改革中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教師和教科書上。

對浙江省實施綜合科學課程中教師情況的調查發現,有67%的人認為教師的素質是目前推行綜合科學課程的主要障礙。也有人在1995-1996年,對舟山市15所中學86名教師進行調研,結果有83%的教師感到難以適應綜合科學教學的工作。1998年10月至1999年4月間,采用問卷調查和實地訪談的形式,調查了113名初中科學教師和4個市級教研或培訓機構,81%的被訪者認為,影響綜合科學課程開設的最大障礙是教師素質。由此,大多數學校采用“綜合課程分科教”的方式。

分科科學教師從事綜合科學教學工作在素質方麵有哪些欠缺呢?首先是缺乏其他的科學學科知識和有關的實驗技能,其次有教學方法和教學觀念的不適應,可能更為嚴重的是知識結構的缺陷,缺乏對自然科學的整體把握,思維方式仍然是單一學科式的,缺乏把已有的知識整合起來的意識和能力。教師對綜合科學課程改革的不接受,在思想上沒有認同綜合科學課程是最嚴重的問題。

就教科書來講,歸納起來,有關的問題主要有七個:脫離不了我國傳統的知識本位科學課程的影響,綜合科學教科書保留物理、化學所有的或絕大部分知識點,刪減了部分生物和地球科學的知識點以及少量的重複內容,再加上需要增加能源、生態、環境和STS相關內容,結果使知識點有增無減;知識本位的綜合科學課程難以對物理、化學、生物和地理的內容做到融合,導致“拚盤”現象;生物、地理的知識點增刪幅度較大,內容組織變化也較大,而理、化的知識點未減少,基本上套用人教社教科書模式,整套教科書的風格不統一;由於教科書向現實“妥協”,各學科內容相對集中,造成了知識模塊安排和難點分布的不合理;教科書編寫者基本上是原來的學科專家或教師,不但對各學科不能兼通,而且對本學科的進展、STS、科學方法和科學思想缺乏充分了解,結果使本來應該聯係起來的內容未能聯係在一起,科學方法教育、能力培養未能與知識傳授相結合起來進行;教科書采用降低理論的嚴密性和學生使用學科語言表述的要求、降低計算的要求以及對有些較難的概念、原理和計算采用分步達成的方法來降低難度,但這些方法並未被教師所接受;缺乏科學的課程評價,未能對綜合科學教科書進行有說服力的評價,無法消除改革中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