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2006年1月8日發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其目的在於,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
國家已經發布或待發布的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有:
(1)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2)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3)國家地震應急預案
(4)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5)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7)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
(8)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
(9)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10)國家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1)國家處置電網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2)國家核應急預案
(13)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4)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15)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6)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17)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18)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9)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待發布)
(20)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待發布)
(21)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待發布)不少省、市、自治區發布了省級總體應急預案。
這些應急預案主要有:
(1)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6)遼寧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8)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9)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0)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1)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
(13)福建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5)山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6)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7)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8)湖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9)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0)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簡本)
(21)海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2)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3)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4)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5)雲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6)西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7)陝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8)甘肅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9)青海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0)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