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說起來,黃蜂的總經理給朱天運的合同真的不低,要知道朱天運並不是選秀的選手,所以不用按照聯盟規定的選秀合同,但是卻要遵循新人合同。
黃蜂的經理給朱天運的一年300萬的合同,已經達到了連忙第一輪選秀前20的地步,根據NBA規定,第一輪被球隊選中的新秀如果通過球隊體測和試訓後決定加盟NBA,那麼他將獲得一份為期四年但球隊卻擁有後兩年的球隊選項的合同(即所謂的新秀合同或“2+1+1”合同),其具體金額根據順位高低而排列,順位越靠前,獲得的年薪越高。狀元的年薪大約相當於NBA的中產階級合同,四年平均年薪約為600萬美元。
在第一個賽季後球隊將選擇是否執行球隊選項同第一輪球員續約合同中第三年的合約,而次年球隊仍然將擁有這一權利決定是否同球員履行第四年的合約。在第三年合同結束後球隊可以開始同該球員進行續約討論,提前給出一份符合球員身價的合同。如果球員拒絕或者球隊不進行續約,那麼在第四年後球員將成為受限製自由球員。此時如果有其他球隊向球員開出報價,球隊可以用匹配對方合同的方式將球員留在球隊當中。
如果球員想要離開原來的球隊或者不滿意球隊第四個賽季後開出的長期合同並沒有其他球隊提出報價,那麼球員將可以和球隊簽訂為期一年的合同,在下個賽季結束後成為完全自由球員到自由球員市場試水,2008年,本-戈登選擇與公牛簽訂1年640萬美元的短約,次年夏天以5年5800萬的合同加盟活塞。
所以朱天運隻是略低於狀元的合同,而且黃蜂隊也知道長時間留不住朱天運,隻是提出一年的合同,並且獲得優先續約權,他們要求並不過分,但是比起朱天運動輒幾千萬的代言,朱天運卻覺得黃蜂這是看不起自己,當他回去聽韓立說了以後,才知道原來是自己錯了。
但是有便宜不賺王八蛋,最終雙方還是簽訂了這樣的一個合同:
1.黃蜂隊支付朱天運一年350萬,讓朱天運效力一年。
2.如果黃蜂隊獲得了季後賽資格,則每一輪多支付50萬美元,如果進入東部決賽則多支付100萬,如果進入總決賽則多支付300萬,如果獲得總冠軍則多支付500萬元。
3.如果朱天運在山貓獲得一次月最佳球員則獲得獎勵5萬元,如果獲得常規賽MVP則獲得50萬美元,如果獲得總決賽MVP則獎勵200萬元
4.如果黃蜂隊沒有打進季後賽則扣除朱天運一般工資。
5.黃蜂隊獲得朱天運同樣條件下的優先簽約權。
說實話朱天運是第一個這麼簽合同的球員,但是在喬幫主的同意下,朱天運還真就點頭了,主要是華夏的效益太驚人,朱天運隻要跟他們簽了合同,華夏的央媒跟網絡媒體就會跟他們簽訂直播分成,他們賺的遠遠比付出的多,就算是朱天運獲得了總冠軍,那麼他們也就是付出1000多萬美元而已,但是他們的收益卻是這個的好幾倍。
朱天運跟黃蜂隊簽訂了合同,讓其他的隊雖然覺得有些失望,但是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事,朱天運隻是一場比賽好罷了,這種事情多了,比如說布蘭頓-詹寧斯當時被稱為天之驕子,現在誰還記得?
布蘭頓·詹寧斯1989年9月23日出生,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司職控球後衛、得分後衛。詹寧斯在2009年選秀首輪第十順位被密爾沃基雄鹿隊選中。2009年11月16日,單場砍下55分,成為NBA曆史上最年輕的50分先生。2010年入選NBA新秀最佳陣容一陣。在新秀賽季就能拿下單場55分牛吧,可惜啊詹寧斯就是NBA傷仲永的代表人物啊。
就一場比賽,詹寧斯刷新了很多記錄:
1:成為NBA曆史上最年輕的50+球員 (20歲52天,超過勒布朗的20歲80天)
2:NBA曆史上單節得分最多的新秀,單節29分。
3:雄鹿隊史單場得分最高的新秀,要知道這可是天勾賈巴爾出道的球隊啊。
4:NBA曆史上最少場數就砍出50+的球員...之前的紀錄是張伯倫八場 ,詹寧斯成功將這剛好封塵50年的紀錄刷新到第7場。
可現在呢?後來詹寧斯被送到了活塞,表現不行又被送到了魔術,詹寧斯在魔術並沒有太多表現,目前他場均6.9分1.9個籃板3.2個助攻,在09一代中他早已被人遺忘。
朱天運一場表現好,難道還能比過詹寧斯?所有人都準備看朱天運的笑話,這也是一種酸葡萄心理吧,結果所有人都嚇尿了。
朱天運第一個月平均分數39.8分差一點就場均40分,而且有兩場他都打破了詹寧斯的記錄55分,一場是61分,一場是59分,而且場均拿到了13個助攻,這個數據已經進入了NBA的曆史排名前20位,近幾年更是幾乎無人能比。搶斷場均5.6次,成為全聯盟的場均第一位。更厲害的是他的罰球達到了驚人的百分之93,還有場均5個籃板,要知道朱天運身高還不到1米9啊。而且還有場均1.7個封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