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周本紀第四”(2 / 3)

成王將崩,懼太子釗之不任,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既崩,二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作顧命。太子釗遂立,是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諸侯,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作康誥。故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裏,成周郊,作畢命。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立昭王子滿,是為穆王。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申誡太仆國之政,作命。複寧。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燿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幹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脩之,使之務利而辟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後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遵脩其緒,脩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至於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無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不忍,載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故先王非務武也,勸恤民隱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製,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順祀也,有不祭則脩意,有不祀則脩言,有不享則脩文,有不貢則脩名,有不王則脩德,序成而有不至則脩刑。於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命,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有不至,則增脩於德,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犬戎樹敦,率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禦我矣。」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脩刑辟。王曰:「籲,來!有國有土,告汝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與?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五過之疵,官獄內獄,閱實其罪,惟鈞其過。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信有眾,惟訊有稽。無簡不疑,共嚴天威。黥辟疑赦,其罰百率,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倍灑,閱實其罪。臏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五百率,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率,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臏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命曰甫刑。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共王遊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餎之。其母曰:「必致之王。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不下眾,王禦不參一族。夫粲,美之物也。眾以美物歸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之小醜乎!小醜備物,終必亡。」康公不獻,一年,共王滅密。共王崩,子懿王畑立。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為孝王。孝王崩,諸侯複立懿王太子燮,是為夷王。

夷王崩,子厲王胡立。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夫諫厲王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也。」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厲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脩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產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

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國人聞之,乃圍之。召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為讎而懟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讎懟,怨而不怒,況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複宗周。十二年,魯武公來朝。

宣王不脩籍於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王弗聽。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薑氏之戎。

宣王既亡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仲山甫諫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聽,卒料民。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宮湦立。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川竭必山崩。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天之所棄,不過其紀。」是歲也,三川竭,岐山崩。

三年,幽王嬖愛襃姒。襃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後。後幽王得襃姒,愛之,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以襃姒為後,以伯服為太子。周太史伯陽讀史記曰:「周亡矣。」昔自夏後氏之衰也,有二神龍止於夏帝庭而言曰:「餘,襃之二君。」夏帝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幣而策告之,龍亡而漦在,櫝而去之。夏亡,傳此器殷。殷亡,又傳此器周。比三代,莫敢發之,至厲王之末,發而觀之。漦流於庭,不可除。厲王使婦人裸而譟之。漦化為玄黿,以入王後宮。後宮之童妾既齔而遭之,既笄而孕,無夫而生子,懼而棄之。宣王之時童女謠曰:「檿弧箕服,實亡周國。」於是宣王聞之,有夫婦賣是器者,宣王使執而戮之。逃於道,而見鄉者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出於路者,聞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婦遂亡,餎於襃。襃人有罪,請入童妾所棄女子者於王以贖罪。棄女子出於襃,是為襃姒。當幽王三年,王之後宮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竟廢申後及太子,以襃姒為後,伯服為太子。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奈何!」

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燧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

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後,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襃姒,盡取周賂而去。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

平王立,東遷於雒邑,辟戎寇。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彊並弱,齊、楚、秦、晉始大,政由方伯。

四十九年,魯隱公即位。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蚤死,立其子林,是為桓王。桓王,平王孫也。

桓王三年,鄭莊公朝,桓王不禮。五年,鄭怨,與魯易許田。許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八年,魯殺隱公,立桓公。十三年,伐鄭,鄭射傷桓王,桓王去歸。

二十三年,桓王崩,子莊王佗立。莊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殺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王殺周公。王子克餎燕。

十五年,莊王崩,子釐王胡齊立。釐王三年,齊桓公始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