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聽!”
群眾喝彩。
是的,他們不懂音樂,他們聽不懂英文歌,但是他們知道人類心底深處對音樂的渴求。
青年怎麼也想不到眼前的美麗女孩,看上去不超過十歲,居然是個音樂奇才,他傻愣愣地站在那裏。
憶起剛才他輕視的態度,不由麵露愧色。
散了場,青年為自己唐突天才的行為道歉,鞠了個躬,說:“我甘拜下風。”
年華將吉他還給他。
甘拜下風麼?她隻不過是……有金手指罷了。
她的臉上掛著平淡的笑容:“若是被金錢束縛了,是唱不出好樂曲的。”
“你說得對,是我一味不甘。”為了錢,他放低身段,卻不知把夢想都放低了。他竟然用錢來衡量夢想!
年華不忍看他大受打擊的樣子,打敗他的不是她,而是金手指啊。
她鼓勵道:“其實哥哥你唱得很好聽呢,要加油!”
“謝謝你。”
轉身要走,卻聽到他在背後匆忙喊:“你的錢,小……”朋友。朋友這兩個字硬生生卡在了喉嚨裏。
他突然覺得,叫眼前的紅衣女孩小朋友,是一種天大的玩笑!
小朋友能唱出這麼美妙的英文歌嗎?小朋友彈吉他會這麼專業嗎?
“錢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的。”
年華已經走遠了,他終於想起什麼,捶胸頓足,“哎呀!忘了問她那首歌叫什麼了!”
年華沒想到,隻是一衝動,她居然上報紙了。難道人群中混進了狗仔??
事情源於她照樣到一路邊小店吃飯,裏頭有人拿起報紙道:“你看這個女孩,太厲害了!簡直就是小明星啊!這小模樣生的,街頭唱英文歌,唱哭群眾!”
“真的嗎?我看看。”
“你看,和她好像啊!”
“是不是她?”
抬起頭,果然有人往這邊看過來,年華逃也似地離開飯店。
街上散落著一張報紙,風一吹,正好吹在她的腳下。
T市日報的頭條新聞:流浪女孩街頭賣藝,深情歌聲打動群眾。
年華撿起報紙細細翻閱了這則新聞,寫得挺長,甚至於她還被安上了“吉他少女”的稱號。
她被曝光了,報紙上她的照片拍得挺清晰,低著頭彈吉他,雖然看不清全部的五官,但是認真看的話還是能認出她來的。
報紙的中間在議論她的身世,有人說她是孤兒院的孤兒,因為要賺生活費所以街頭賣藝;有人說她是個流浪兒;有人說她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家庭,不久前父母雙亡,財產被無良親戚霸占,不得不流浪街頭。
更有人說她是被人販子從外省拐賣過來的。
群眾的想象力是豐富的!
有記者專門去采訪了T大的那個青年,希望從他身上找到突破口,找出吉他少女。
青年說:“我們隻不過是萍水相逢。但她是一個小天才,我學了十幾年的音樂,卻不如她隨性而發。”
他更指出,年華把那晚的錢都給了他,他很感激,希望能與她再見上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