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安睡的女神(1 / 2)

陰雨還在繼續下著,狼王站在了蒙蒙的細雨中,幾輛公交車在他的身邊飛馳而過,看著那公交車的速度堪比舒馬赫了,其中的一個站點上,一個老頭剛剛招手,車上就伸出了一隻手,一把將老頭拉到了車上,車子在沒有停穩的時候就再次加速疾馳。

在狼王的身後,三個從樓梯上跑下來的同事,剛剛來到大門口,正好看到狼王站在雨水中,嚇得他們連滾帶爬的狼狽的逃走了。

狼王不想和他們計較,忽然一輛警車在他的身邊停了下來,車窗搖下來,露出了吳彩瓊的麵孔:

“上車!”

狼王愣了一下,隨即拉開了車門,走上了車,警車呼嘯著飛馳在雨中。在高檔寫字樓的角落中露出了三個人的腦袋:

“我靠,我說這家夥怎麼那麼猛呢,用警車跑業務啊!”

“呃,這小子是什麼來頭啊?”

“慘了,慘了,我們幾個慘了。”

狼王早就看到了躲在角落中的他們三個,但是他現在的心思一直都沒有放到那幾個人的身上,耳邊傳來了吳彩瓊說話的聲音:

“發生了什麼事情麼?看你魂不守舍的樣子。”

“沒有什麼事情,嗬嗬,你怎麼來了?”

狼王有氣無力的說道。

“我沒想到你真的上班了,你要幹嘛,貌似你並不是非常的在意錢吧,嗬嗬,我還是從我老爸哪裏知道了你在若傑商貿上班的事情。”

“呃,吳局和馮若傑認識?”

“是啊,嗬嗬,馮總的老爺子曾經是一個大學教授,我還是他父親的學生呢。所以我們兩家從前經常有往來。自然熟悉一些,上次你把馮若傑的車子弄爛了,他還找我爸,讓我爸幫忙呢,嗬嗬,沒想到你的身份如此的可怕,弄的這個事情不了了之了,咯咯!”

想到了馮若傑當初的糗樣,吳彩瓊忍不住咯咯的笑出聲來,笑罷,她接著問道:

“你還沒有回答我,為什麼要上班呢?”

“我隻是想要感受一下普通人的生活而已。”

“開什麼玩笑,你無法成為一個普通人的,而且你也沒有辦法感受到普通人的感覺,因為你有著比普通人更強的法力,也許普通人能夠感受到辛苦或者心酸的事情,在你的手上,根本什麼都不算。”

狼王愣愣的看著吳彩瓊,貌似她說的是對的,不用說其他的,就是上班一天中的傲人的成績就足以讓他知道自己終究無法感受到普通人的生活。那些同事想要完成他這樣的工作,就是竭盡全力估計也要三到四天的時間,而且還會被累的半死,但是對於他來說,分明就是到一個新的區域中旅遊了一圈一樣。

想到了這裏,他也隻是苦澀的笑了笑,點了點頭,看來自己之前的想法實在是太天真了,就在這個時候,忽然在朦朧的雨中,他看到了兩個小男孩蜷縮在馬路邊上,在街道上平時也能看到一些沿街乞討的人,但是在朦朧的雨中,幾乎這些所謂的乞丐都躲藏起來了。但是像這樣兩個小孩坐在馬路牙子上,貌似還真的是不常見,尤其是狼王看到了這兩個小家夥,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停車!”

狼王喊道,在車子還沒有停穩的時候,狼王就從警車上跳下來,橫穿過馬路,在路上又惹出了一陣的刹車聲,但是這一次沒有罵聲,因為看到狼王是從警車上下來了,恐怕所有人都把狼王當成了一個便衣在執行著什麼公務。隻能在自己的車子中低聲的抱怨。

透過淅淅瀝瀝的雨簾,吳彩瓊看到狼王在兩個小男孩的身邊俯身,好像低聲的在和兩個小男孩說些什麼,雨水順著他的頭發滴落了下來,他的樣子看上去有些焦急。

最後就看到狼王一手一個,拉著兩個小男孩回到了警車前,把兩個小家夥安排到了後座上,才讓吳彩瓊發動了引擎。

“哇,原來你是警察叔叔,你要早說,我們早就跟你走了,哈哈!”

那個大一點的小男孩說道。另外一個小男孩也跟著點頭,看來在孩子童真的眼睛中,警察還真的是一個神聖的而值得信任的職業。

吳彩瓊斜著眼睛看著狼王,臉上帶著淡淡的笑意,看她戲謔的樣子,分明是在和狼王說:

“你是警察麼,貌似我才是吧。”

但是嘴裏卻說道:

“你要去哪兒,帶著這兩個小家夥幹什麼?”

“回家,等一會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