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公司原來叫供銷合作社,屬於縣級國營單位。
在計劃經濟時代,供銷社可是一個吃香的單位。
在那個時候,它在各個鄉鎮(以前叫人民公社)都有下屬單位,負責承擔國家向農村分配生產資料如農藥、化肥,和生活資料如柴米油鹽的一種商店。
在那個物資由國家統一劃撥、供應的年代,供銷社的效益自然非常好,因此在城裏也有大量的資產,比如百貨商店、物資倉庫、供銷大樓等等。
但到了八十年代,市場經濟開始興起,物資由國家統一劃撥、供應的局麵逐漸發生改變,供銷社也開始走向沒落。
特別是湘水縣這樣的地方,到了八十年代後期,各鄉鎮的供銷社已陸續承包給個人,物資的采購已不再純粹依賴縣供銷社,縣供銷社的效益開始變差,後來更是進入虧損狀態。
到了八十年代末,縣供銷社改製為供銷公司,很多虧損單位陸續關停,但因為大量冗餘人員的存在,還是難以繼續運轉。
在這樣的情況下,職工分流下崗成為了必然的選擇。
職工的分流下崗是需要安置費的,早已虧得一塌糊塗的供銷公司哪來這個錢?因此變賣資產就成為了不得已的選擇。
當然,供銷公司的資產是屬於國家所有,這一切必須在縣國資辦的監督許可下進行。
李翔翼剛才所提到的這個地方,就是供銷公司下屬的一個物資倉庫,另外還附帶有一棟三層樓,一樓是供銷門市,二樓三樓原來是用作部分人員的辦公場所。
三層樓後麵的物資倉庫和大院就先不了,光是那棟磚混結構的三層樓,占地麵積就有近400個平方,三層加起來光建築麵積就上千個平方。
按照現在湘水縣城普通商品房近00塊一個平方來算,光是這棟樓,折舊後算下來,起碼也得近0萬吧,如果再加上倉庫和大院,沒有個三四十萬能拿得下來?
現在吳正輕飄飄地把它買下,這怎能叫吳敏霞不吃驚?
對於吳敏霞有點失態的質問,吳正竟然難得地沒有發飆。
他笑道:“我在日收入幾百塊的時候,就能買下八萬塊的地,現在每收入七八千了,為什麼就買不下一個的供銷倉庫呢?不管行不行,我們都可以試試啊!”
魔一般的自信。
吳敏霞反駁道:“現在建工廠要錢,買機器設備也要錢,采購原料也要錢,發工資也要錢……到處都要錢,你哪來錢買?另外租個地方不行嗎?”
她的擔心是有道理的。
公司現在的銷售收入確實不差,但需要花錢的地方更多,在很多事情都沒有明確下來之前,吳敏霞每花一分錢都很謹慎,哪裏還敢去動這種幾十萬的大項目。
看來,想要服吳敏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吳正還是很有耐心,他開始做思想工作。
“作為一個企業經營者,你的思維方式要發生轉變,膽子也要大一點。”
吳敏霞不解地看向了他,弄不明白膽子大不大跟有沒有錢有什麼關係。
答案很快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