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白食的在中國曆史上向來就有著悠久的曆史傳統。
比如,在大家所熟知的《水滸傳》裏,著名的魯達魯智深,在上梁山之前,就是渭州的一位提轄,也就是相當於現在體製內刑警隊長的職位。
魯隊長就幹過吃白食的活。
又一次,魯隊長就帶著村長史進和個體戶李忠,去了潘家酒樓吃飯。
幾個人又喝酒又吃肉的,還找借口摔了好幾個盤子。吃完後魯隊長對老板:酒錢明日還你。
可第二,魯隊長就跑路了。
這算是吃白食的典型。
在曆史上,還有來頭更大的吃白食典型,那就是漢高祖劉邦。
在年輕時,漢高祖是秦朝的一位亭長,類似於現在的村長。
可就是這位劉村長,竟然也有經常吃白食的毛病。
據《史記》記載:“常從王媼、武負貰酒,醉臥,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
這是什麼意思?
也就是劉邦常常去酒家喝酒,也不給錢,隻打白條。
對於餐飲也經營者來,碰上吃白食的是常事,這種是還不那麼好處理。
道理很簡單。
還是那句話,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對於開飯店的人來,他們是開門做生意的,要注意形象和影響,要盡量避免麻煩,屬於穿鞋的。
而吃白食的那些人,一般是流氓地痞無賴,或者是有身份有職務但不想付錢的,屬於飯店不願意招惹、或者惹不起的光腳者。
一般來,吃白食的是有恃無恐的。
比如地痞流氓,就算開飯店的再有背景,他們也未必太過於害怕。
原因在於有背景的人也怕麻煩。
就算你再有背景,一旦流氓無賴盯上你,時不時來點動作,來嚴重影響你正常做生意,這時飯店老板怎麼做?
把他們打一頓?
似乎並不妥,因為那麼多顧客看著,再有背景的老板,也不好當眾下重手。而普通的皮肉傷,流氓無賴根本就不在意,隻要不傷筋動骨,過後再變本加厲地來盯著你鬧。
讓其以勞務抵債?
也不妥,因為這種流氓無賴根本就不是正經幹活的人,而是瘟神。
請神容易送神難,隻要敢把他們留下來,他們反而會賴在店裏搗亂蹭吃蹭喝。
報警送派出所?
也沒多大用,因為這種屬於事,就算老板和派出所有關係,派出所願意幫忙處理,也頂多將流氓無賴關上一兩。等他們出來後,更是會變本加厲地跟你來鬧。
因此,對大部分飯店老板來,碰上這種人,一般是客客氣氣地把他們給送走,然後列入飯店黑名單。
也有那種連黑名單都不敢列的。
老輩子在津,混混在飯店吃完飯,人家要他結賬,混混拿出一把刀在自個兒腿肚子上剜下一塊肉往桌上一扔,麵不改色地問:這麼多夠嗎?
碰上這種滾刀肉,飯店老板能拿他怎樣?
至於那些帶職務的,那就更不好惹了,因為他們手中有權,能利用手中的權力時不時給你製造一些麻煩,讓你無法順利經營。
桌上的肉也好,桌下的權也好,都屬於“不找你麻煩”性質的對價,飯店要是“拎不清”,損失肯定不止一兩頓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