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秋水鎮(1 / 3)

“我沒有生氣。”趙小陌回應,“我隻是不知不覺地便想到了楊小夏了,我答應過要為她活下去的,但就在前兩天我卻突然想死了。辰哥哥,我是不是很壞?”

“不壞,你一點都不壞。”我安慰她,“小陌,你能意識到這些已經很棒了。你說得沒錯,現在你不僅僅是為了你自己而生,你更是為了楊小夏而生。當日楊小夏走之前說了的,她沒有完成過的夢想,你來幫她完成。所以不管遇到了多大的困難,你都不能輕易求死。知道嗎?”

“知道了。我下次再也不會了。”趙小陌回答。

“二位,現在咱們很快就下高速進入江城縣了。”李小二在前麵提示。

我聽後這才將目光望向車前。

沒錯,我們的車已經駛向了江城縣收費站。

真沒想到,現在就到了江城縣了。

過了收費站以後,李小二借口說不知道去秋水鎮的路不願意開車。

而且他還說導航也導航不出來。

我知道他其實是累了想休息一會兒。

在這裏我畢竟是主,我也沒有揭穿李小二的陰謀,和他替換了一下,我開車往秋水鎮走去。

去秋水鎮務必要路過縣城。

江城縣的縣城並不大,而且都是老城區,街道也很窄。

所以,穿過縣城花的時間比我們在高速路上花的時間還多。

我們過了縣城駛向去秋水鎮的鄉道的時候,已經到了下午兩點半了。

此時肚子叫個不停,剛好路過了我比較熟悉的和平飯店,便把車開了進去。

和平飯店的老板叫高興。

沒錯,就是高興不高興的那個高興。

高興這個人三十歲出頭,身材比較瘦,流著一頭短發。

不過,他口才卻很不錯。

我以前在江城縣讀書的時候,經常聽同學說,高興在十多歲的時候,是在江城縣都出了名的。

為什麼會是江城縣出了名的呢?

因為他就是個混混,而且還是一個敢打敢拚的混混。

因為他是個混混,所以做了不少混球的事。

打架鬥毆、敲詐小學生、調戲良家婦女以及偷隔壁老奶奶家的私房錢。

這些他都幹過。

在二十五歲那年,他因為誤殺人而鋃鐺入獄,坐了五年牢。

出獄以後,高興老實了不少。

在家人的資助下他開了個飯店。

或許是因為他以前的人脈比較廣,和平飯店開業以後生意非常的好。

短短一兩年功夫他便由剛剛出獄的勞改犯變成了江城縣有頭有臉的“個體經營戶”了。

我跟高興認識的時候是在我讀高一的時候。

那時候,高興的弟弟高亮正在讀高一,而且剛好跟我同一班,還是同桌。

因此,我和高亮的關係很好。

這關係,比我跟包皮的關係還要好得多。

因為我們倆的關係鐵,所以我沒少跟著高亮去他哥哥高興開的和平飯店蹭飯吃。

為此,我和高興就認識了。

說來也巧。

初見高興以後,我就有一種久別重逢的故人的感覺。

我們倆很快就撐了好朋友。

不過我一直把他當哥哥對待,因為他是高亮的哥哥,也就是我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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