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了淩姐的電話,剛開始的時候淩姐用關心我的口吻跟我說:“成功,早上你咋不接電話?”
“人有些不舒服,感冒了。”我這麼跟淩姐說的,我肯定不會把我老婆跟張偉私奔的事情告訴淩姐。
因為淩姐幫不到我什麼,其實我之所以接淩姐的電話。那不單單我們是情人關係,我還是她的合作夥伴。她的電話我必須接。
“你沒事吧?”淩姐關心的說了一句。
“我沒事。”我笑了笑,然後對著淩姐說道:“昨晚的生意怎麼樣了?”
“還行吧,要不要出來走走?”淩姐笑著約我。她想約我出去玩。
我現在根本就沒有心情跟淩姐出去玩,我現在想著的是怎麼處理老婆的事情。無論如何我一定要把張偉跟老婆找出來。
然後做個了斷吧,我對淩姐說了一句:“阿淩,我家裏有點事情。就不出去了。”
淩姐聽到我的話,有些失望的說道:“那好吧,你好好照顧自己。”
說完淩姐掛斷電話,看著電話我有些失落。我就坐在沙發上發呆。
發了一會兒呆,我給老婆打了個電話。結果老婆的電話還是處於關機狀態。
自從老婆跟張偉私奔到現在,我就收到老婆的一條短信。那條短信就對我說了對不起三個字。她無法麵對我嗎?還是她不敢麵對我?或者是她選擇不麵對我?
我一定要找出老婆,還有張偉。
我穿好衣服,喝了杯開水就出門了。
我開著車,繼續在大街小巷裏麵尋找。我想要尋找老婆的蹤跡,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我再次找了幾個酒店,還有一些抵擋的旅館我都找了。
可是我怎麼也找不到,也找不到老婆的蹤跡?還有那個張偉的蹤跡。
看來我得找李濤幫忙了,可家醜不外揚。我真的要找他幫忙嗎?當初他都告訴我,讓我跟我老婆離婚。
後來因為這件事情,我跟李濤鬧得有些不愉快。
現在老婆真的跟人私奔了,我要去找李濤幫忙的話。他是不是會取笑我?
於是我去警局了,因為我報警了。
我這次去警局,是想看看警察有沒有幫我找張偉跟我老婆。
可我在警局問了,結果沒有一丁點的線索。
其實警察要找張偉還有老婆很快的,隻是他們不願意去找而已。
“警察同誌,我老婆都一天沒聯係上了。我懷疑她被人綁架。”我沒有辦法,隻能先這樣說了。
要是我不這麼說的話,警察哪裏管你家裏裏麵的事情。老婆跟人私奔在古代是要浸豬籠的。在現代的話,隻是一個道德問題,哪裏要浸豬籠?
法律也沒規定對出軌或者私奔的人做懲罰,也就是說從某種意義來說。出軌或者私奔他們無罪,最多就是會遭到道德的譴責罷了。
在古代的話,女人跟別人私奔的話。那就要處於極刑。
現在還有好多地方,女人要是跟別人私奔就會被處於石刑。這是一種殘酷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