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在犯罪成本過低的情況下,法律難免會成為犯罪分子的保護神。

這聽上去很荒謬,但其實很現實,法律人用來約束人們的工具,約束壞人的同時也會約束好人,而“好人”和“壞人”的界定,很多時候在法律上是模糊的,這就難免會讓人有機可乘,遵紀守法的人肯定不會整研究法律,他們隻做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事,而那些違法犯罪的人,隻要法律沒有禁止的,他們都可以嚐試。

而大多數情況下,嚐試的成本很低,即便是傷害理的事,隻要法律沒有禁止,那些心懷不軌的人也能為所欲為,遵紀守法的人反而會束手束腳。

當然這種情況在海參崴很少存在,海參崴州政府遵循大陸法律體係,在庭審中會配備陪審團,這個陪審團的作用比美國本土很多州的陪審團作用都要大。甚至甚至有些時候,法律也要為陪審團讓步,隻要陪審團認定的犯罪行為,即便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也可以由陪審團適當量刑。

這一點就很恐怖了,有一點必須明確,法律的規範,肯定是落後於現實意義的,很多時候犯罪行為會促進法律的完善,陪審團的意義就在於此,即便是法律沒有規定的範圍內,陪審團也可以適當量刑,這就給更多人敲響了警鍾,別以為法律沒有涉及的領域就無法無,隻要陪審團認定的犯罪行為,即便是處於法律空白,那麼犯罪行為也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當然了,海參崴州的這種模式在法理上是不規範的,但是誰又會在意呢,對於犯罪分子,人人咬牙切齒,哪怕是有時候陪審團的量刑超出常規,也沒有人會責怪陪審團製度太過苛刻。

好吧,其實在華人群體中,基本上不存在這種現象,華人中盛行的宗族懲罰,其實就類似於陪審團製度,很多時候,宗族間約定成俗的常規,比法律更具有約束力,誰會為了一個罪犯冒下之大不韙呢?華人中還有“大義滅親”的法呢,這不是冷酷無情,這叫舍家為大家。

海參崴州的陪審團成員並不是固定的,一般情況下,海參崴州會組建接近二十人的陪審團,其中一半成員是州議員或者市議員,剩下的一半人中,又有一半是資深律師,然後才是居民代表。

這個居民代表也不是隨隨便便可以擔任的,海參崴州有很多民間組織,比如步槍協會,比如農業協會,又比如各地的華人商會,最後的代表從這些民間組織中產生,他們這些人對於規則的破壞者,同樣是深惡痛絕,所以在海參崴,如果一個人違反了法律,或者是行為觸及到全社會道德底線,那麼他一定會付出深刻的代價,這會讓他銘記終生。

“萊恩,要重視提高女性的作用,不僅僅是在家庭中,很多不需要沉重體力勞動的工作,女人會比男人表現的更好,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海參崴州,是全美最重視女性的州,現在本土的女性還沒有投票權吧,你,如果海參崴的女性擁有投票權,這個主意怎麼樣?”李牧願意提高女性的社會地位,但不能是強迫性的,要讓全社會達成共識。

很遺憾的一個情況,現代社會,雖然名義上是父係社會,男性在社會中處於主導地位,但是在家庭中,維係一個家庭的紐帶往往都是女性,但是女性卻沒有取得和社會角色相匹配的社會地位,這讓李牧很遺憾。

當然了,李牧也絕對不希望,海參崴州提高女性地位的做法會發展成女權運動興起的起源,其實李牧不反對女權運動,但是李牧反對一切借口女權運動挑起的紛爭。

另一個時空,共和國的女權運動就到了一個變態的程度,很多人喊著女性要自立自強,但是卻不了解“自立自強”這個詞的含義,要想自強,首先要自立,很多女孩掙著三千塊的薪水,卻希望有月薪三萬塊的男友,而且還要完全支配男友的收入,自己在家庭中居於主導地位,這是一種對自我定位的不清晰,哪怕找到這樣的男友,最後男友也會不堪忍受離她而去,而如果找不到的後果更嚴重,那就成了所有人都不符合他們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