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詩文和日常生活中,每見有關“麒麟”或“麟”的敘述。在繪畫、剪紙、雕塑上,麒麟有點像鹿,獨角,身上披滿鱗甲。尾像牛尾。那麼麒麟到底是一種什麼動物呢?
1858年12月28日,郭沫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有《詠黃山靈芝草》一詩,詩中有“獸中早已出麒麟”之句。注釋說:“麒麟,即長頸鹿”。長頸鹿,高腿長頸,人們對它很熟悉。但長頸鹿的形象與麒麟相差甚遠,二者如何聯係起來?長頸鹿的拉丁文學名是Giraffacamelopardlis。在我國古書上對長頸鹿有兩種譯法:一種是“俎蠟”或“祖刺法”是根據阿拉伯詞音譯。今長頸鹿的署名,讀音與此相近。如南宋趙汝適在他所著的《諸蕃誌》中稱弼琶羅國(今索馬裏的柏培拉)有“獸名俎蠟,狀如駱駝而大如牛,色黃,前腳高五尺,後低三尺,頭高向上,皮厚一寸。”另一種譯法稱長頸鹿為麒麟,是依索馬裏語音譯。因體形似鹿,麒麟二字皆用鹿字偏旁。明代馬歡曾隨鄭和下西洋,著有《瀛涯勝覽》,記錄航海中所到各國的見聞。書中記載阿丹國(今阿拉伯半島的亞丁)有麒麟。書中描述:“麒麟前二足高九尺,後兩足約高六尺,頭抬,頸長一丈六尺……頭生二短角,在耳邊,牛尾鹿身……明代永樂年間麻林國(今肯尼亞的馬林迪)曾派使節來中國獻麒麟。這些記載所指的麒麟顯然是長頸鹿。
我國古代關於麒麟的描述,由於當時知識所限,加上筆下故弄玄虛,塗上了各種神秘色彩,就把它想象為一角、有麟,甚至有翼能飛、騰雲駕霧……以訛傳訛,穿鑿附會,漸漸麒麟就成為象征吉祥神異的靈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