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的第一題是讓我們寫出自己心中認為的凶手,但卻不需要寫上原因。
其實我就想,如果當時我在現場的話,我會燒張紅紙,讓死者留下線索。人在剛剛死去的那幾個小時,靈魂是清醒的,隻要拖得時間不是太長,讓死者的陰魂留下線索是很有可能的。
隻不過這題顯然是給普通人做的,我的這個方法肯定不是正確答案。
我覺得這題一定沒有這麼簡單,難道看誰猜的對就能順利通過筆試,那這蒙的成份也太大了。
十分鍾的做題時間,我根本沒辦法從線索裏分析出來準確的凶手,但我心裏卻有兩個最懷疑的對象,一個是甲一個是丁。
我用的是排除法,乙和丙如果是凶手的話,割破喉嚨的時候濺出來的血跡不可能躲得開,不管如何他們二人身上是肯定多多少少會有血跡的,但題目裏已經說清楚,二人身上卻沒有一絲血跡,而且他們更沒有時間去換掉衣服,因為在案發之後他們根本沒有離開過,而當時的環境也沒時間藏起贓衣服。
如果說他們又套上一件衣服,蓋住沾有血跡的外衣,這卻是有可能的,隻是如果是這樣,兩件長袍穿在身上是很奇怪的,也容易被發現。
我把乙、丙先排除,之後就是來分析甲和丁,我相信有很多人會選擇丁,因為他身上嫌疑最大,但這道題如果真的這麼簡單,那就太沒意思了。
考官開始催促交卷,我來不及再細想,還是憑著感覺寫下了“甲”。
第一題收走之後,另一位考官又給我們每人發下來一張紙。紙上的內容應該是當時巡捕房的一份調查報告,報告的內容是說明之前的一個線索的。
丁曾經說過他發現乙拿來的鹽罐裏鹽少了不少,而巡捕在仔細搜查之後,發現飯桌的下麵有一灘水跡,水的含鹽量很高,巡捕房懷疑少了的鹽,是被摻進了水潑到了桌子下麵。
除了報告之外,這紙上還需要我們解釋報告裏提到的線索與我們所選擇的凶手的關係。
這一點做的可夠絕得,選擇凶手在前,報告在後,如果我們之前選擇的凶手是錯的,就是打破頭也不可能想的出來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而就算我們通過這新的線索推斷出了真凶,此時也沒辦法改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這試題絕對不是隨便猜著玩的,而且這新的線索單獨拿出來,顯然很重要。
我不假思索的就想到,鹽水潑到桌子下麵一定是凶手所為,那之後的我就得自圓其說,想出來這線索與甲的關係,如果想不出來,那證明我所猜測的就是錯的。
可是不管是做巡捕,還是做公安,隻要能通過線索找出凶手就算是合格的了,又為什麼要這樣來測試我們?
我搖搖頭,自己實在是想的有點遠了,就算我知道了市局為什麼出這樣的測試題又能有什麼用呢?
我把思想又轉回到題上來,想想鹽水在這場凶殺案中的作用。我不是什麼有學問的人,能識字就已經算是不錯了,我也沒想過這場考試裏會有很專業的東西,因為參加應聘的對象,都是像我一樣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