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林大勳與林小天(2 / 2)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那個原本有些自卑的小胖子變得越來越自信,他開始更多的和同班同學出去郊遊,參加集體活動,很多時候即使小天再一臉興奮地叼著飛盤過來,他也是敷衍地扔兩下便將自己關在臥室裏。

可是即便如此,小天每天依然會守在家門口,在見到他回來後興奮地跟前跟後咬著尾巴,他那個時候經常會因為小天太過熱情而將它拒之門外,甚至在自己煩躁的時候也會一腳踢開它。

但是即便這樣,小天都沒有怨恨過他,依然對他不離不棄。

很快,他便到了男孩子一生中最叛逆的時刻,身邊眾多的追隨者讓他漸漸迷失了自己,再加上父親在政治上的地位水漲船高,越來越多對他抱有各種目的的人開始圍在他的身邊。

他第一次和父母發生了嚴厲的爭吵,他耀武揚威叫囂著要去做藝人,做那個受萬人敬仰的明星。

他這個不著邊際的想法遭到了中規中矩生活的父母的強烈反對,而他卻已經不願意再接受父母的意見,打開門奪門而出,那個時候他滿心滿眼想的都是輕而易舉就能得到的名譽和光環。

在那些不懷好意人的灌輸一下,他以為自己本身就是天之驕子,生來就應該得到所有人的崇拜和羨慕,早就已經忘了初中時那個有些自卑怯懦的小胖子也是他人生中至關重要的一部分。

他漫無目的地在街上埋頭奔跑著,身後明明還能聽到小天焦急地呼喚,可他仍然不管不顧向前衝著,直到他跑過了一條馬路後,卻被身後車輛巨大的刹車聲吸引的回頭看。

展現在他麵前的隻有倒在血泊裏的小天,人能夠分辨交通信號燈和危險,可是身為寵物的它卻分辨不出來,在它的眼中,大概唯一的色彩就是眼前那個一直奔跑的身影,因此它忽略了即將到來的危險,成為了車下亡魂。

“它就在這裏。”

林大勳引我來到一處有些陳舊的墓碑前,上麵沒有寵物的照片,隻有“林小天”三個字顯示著它的名字。

林大勳伸手無比溫柔地撫摸著墓碑,臉上一閃而過的愧疚卻被很好的隱藏了起來。

“我曾經以為我無所不能,可是直到真正麵臨死亡的時候,才發現原來每個人生來都不是最特別的存在,不按規矩的人最終隻能被無情的淘汰,這個道理是林小天用生命交給我的,所以我才會認真開始學習演藝課程,考上藝術類學校,直到出道之後的一段時間,我爸都不允許我對外公布我們的關係,因為他以為我永遠不會成功,也堅持不下來。可是就連小天都能堅持對我的信任,我怎麼能被簡單的小困難嚇到呢?”

他提到小天時神色溫暖,就像在談到一個知交好友一般,讓人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