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弗雷德·貝克,與兒子羅納德一起出版了一本回憶這次遭遇的小冊子,書名是《我曾與聖海倫斯山的猿人生死相搏》。1982年,在接受溫哥華一家報紙采訪時,86歲的蘭特·馬倫斯承認他與他的叔叔就是引起很久以前那次事件的那兩名礦工。他開玩笑說,在叔侄倆捕魚後回駐地的途中,“惹了點小小的麻煩”。羅納德·貝克拒絕了關於這整個故事隻不過是“一個合謀騙局”的說法。
加拿大的報紙開始不間斷地報道有關大腳怪的目擊案。“大腳怪”這個名稱開始被使用,是在20世紀20年代,當時西北部的居民們對於在遠郊地區發現的那些腳印之巨大感到十分震驚。1958年,神秘的大腳怪引起了美國人的注意,當時在加利福尼亞州西北部柳樹溪附近工作的重型機械司機們發現了大量的由巨大的兩足動物留下的腳印。在推土機剛剛推平的地麵上,一夜之間就出現了這些腳印。這些腳印多次出現後,就被鑄成了石膏模並在報紙上刊登出來。
20世紀60年代,大腳怪已在公眾中引起了巨大反響。盡管科學家們拒絕承認目擊者們所看到的真是他們所聲稱看到的東西,認為那些報告隻不過是一些騙局或隻是看到了熊而已,但還是有一些調查者如約翰·格林、勒內·達亨丹以及吉姆·麥克拉倫去訪問目擊者,前往叢林期望有所獲並研究目擊資料,就自己的發現撰文或著書。
伊凡·桑德森在其1961年出版的《雪人從傳說中走進現實》——第一部詳細論述大腳怪現象的專著——書中將北美的有關報告與世界範圍的“野人”報告聯係了起來,其中包括蒙古的“阿爾瑪斯”(ALMA)與喜馬拉雅雪人“耶太”。
在那些前往野外尋找大腳怪的人當中,有一個叫羅傑·帕特森的人,他曾是騎牛賽手、發明家與投資者。1959年,《真實》雜誌的一篇有關大腳怪的文章引起了他的好奇,從此,隻要時間允許,他就前往太平洋西北部的森林中遊蕩,希望一睹這種動物的“尊容”。後來,他決定製作一部有關這種神秘動物的記錄影片,就在探險時隨身攜帶了一架攝影機,以便為以後的電影拍攝一些腳本。
1967年10月20日下午1點15分過後,帕特森與同伴鮑勃·吉姆林正騎著馬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六條河”國家公園,沿著布拉夫溪100碼寬的半幹河床前行。這一地區因為發現了太多的大腳怪活動——既有目擊又有足跡——以至於已變成一個旅遊勝地了。在一個地方,河床中間放著的一堆圓木頭擋住了他們的去路,他們不得不繞道而行。在繞過木頭回到原路時,他倆看到了多年來已成為公眾睹目焦點的“那個東西”。
他倆看到一隻雌性大腳怪蹲伏在水中,然後站起身來敏捷地走向旁邊的樹林中去,一邊走還一邊不停地擺著手臂。這一場景使帕特森、吉姆林的坐騎都受驚了。帕特森的坐騎一躍而起,跌下來壓在帕特森的右腿上。待那匹馬剛站起身來,帕特森就把手伸進鞍袋中摸出那架16毫米攝影機,躍起身來沿著那隻動物的足跡追去。攝影機裏隻剩下28英尺長的膠片了,帕特森就利用這僅剩的一點膠片成功地從不同位置拍到了這隻大腳怪的身形。
帕特森死於1972年,至死他都發誓說這次目擊與所拍到的膠片都是真實的。仍然健在的吉姆林也堅持這一說法。第一個趕到現場的調查者鮑勃·蒂特馬斯發現了一些腳印,這些腳印的位置與電影膠片上所顯示的大腳怪逃跑的路線是一致的,他製作了一些石膏模。這些腳印還顯示出,這隻大腳怪爬上了一個山坡,在一個地方停下來坐了一會兒,回過頭來注視著帕特森與吉姆林,這時他倆已停止了追蹤以找回受驚而去的兩匹馬。
當然,要真正揭開北美神秘的“雪人”僅憑帕特森的電影是不夠的,但是,我們也不能就此抹殺帕特森對這一問題所做的努力與貢獻,帕特森的電影還是值得人們加以研究討論的。
1982年,神秘的大腳怪再一次掀起軒然大波。6月10日上午,美國森林管理員的前雇員保羅·弗裏曼正驅車在烏馬提拉國家森林公園裏的藍色山脈中穿行,這個森林公園從華盛頓州東南部一直延伸到俄勒岡州的東北部。他看到了一群麋鹿,於是停下車,跳下來沿著腳印追蹤這些動物,以期在其中能找到一些小牛。
在繞過一個河流轉彎處時,他聞到了一股臭味,同時他看到對岸有什麼東西正穿過濃密的灌木叢下到岸邊。當這隻動物來到開闊地時,弗裏曼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呆立在那裏,愣愣地看著這隻“巨大的動物”,一隻足有85英尺高的大腳怪,而它也回頭盯著他看。數秒鍾之內,弗裏曼與這隻動物就隔著約150~200英尺的距離互相凝視著,然後大腳怪就向相反的方向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