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物種安全與汙染管理與經濟控製(5)(1 / 3)

A、農藥的生物富集

許多農藥是不易分解的化合物,被生物體吸收以後,會在生物體內不斷積累,致使這類有生物毒害物質在生物體內的含量大大超過在外界環境中的含量,這種現象叫做生物富集作用[13]。生物富集作用隨著食物鏈的延長而加強。在幾十年前,DDT是種高效農藥,曾經廣泛應用於防治害蟲。美國某地使用DDT防治湖內的孑孓,湖水中DDT含量為0.02ppm,湖內綠藻含量為DDT5.3ppm,為水中的265倍,富集到食肉性魚體中含量高達1700ppm,富集了85000倍。聯合國環境署化學品處已在農藥領域開展活動,並且負責管理DDT信息係統和殺白蟻劑信息係統。上述許多活動是化學品處與其他政府間組織、非政府組織、多邊環境協定秘書處和各國政府合作開展的。故此,殺蟲劑使用應引入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並將環境影響納入關注範圍,權衡殺蟲劑帶來的收益,平衡各方利益,計算及相關的環境、經濟和社會成本。

B、歐洲殺蟲劑的管理措施

《鹿特丹公約》

本公約目標是促進化學品的環境無害管理,提供學品進出口的國家決策,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促使締約方承擔相關危險化學品的貿易中的責任,通過在締約方中促進有生物毒害化學品特性信息交流、製定重大化學事故預防與應急框架,在化學品安全方麵做出努力[14]。締約國在經曆快速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的同時,也重視化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工作。締約國還成立了優秀的專家專家工作小組,該小組有專人負責化學品安全和重大工業事故預防方麵的協調、發展框架的內容。工作組的成員由來自經合組織化學品事故工作組、及亞洲防災中心、歐洲經濟委員會、歐洲委員會、工發組織、勞工組織、世衛組織、等機構的代表組成。專家工作組會議支持巴厘戰略計劃及國際化學品管理方針。

《歐盟農藥重新登記法令》(91/414)

對歐盟審查的每一個農藥有效成分,都要經歐洲食品鏈與動物健康常務委員會(SCFSAH)評審、審查和投票,並就化合物是否被批準列入形成意見,最後由歐盟委員會批準生效[15]。

1991年通過“歐盟農藥重新登記法令(91/414)”歐盟開始農藥審查。

1991年上市的共有866個農藥有效成分,先後分4批進行審查,至今仍在進行中

1993年7月25日前上市866個有效成分

l993年7月25日以後上市的品種,稱為“新有效成分”

2002年7月,歐盟委員會決定撤銷320個農藥成分

在2003年10月10日歐盟委員會(EC)文件3010上公布的EC審查計劃1-3階段(批)的有效成分為657個

2003年12月31日實施撤銷320個農藥有效成分

2003年7月決定禁用另外108個農藥有效成分,還有20個不符合歐盟標準的有效成分被禁用

整個農藥審查,重新登記工作到2008年結束

至今歐盟已禁用約450個農藥有效成分,超過了九十年代初使用的農藥總數的一半。

在歐盟開始禁用的320個農藥有效成分中,殺菌劑55個,除草劑103個,殺蟲劑115個,植物生長調節劑22個,殺線蟲劑5個。據英國報道,2003年10月10日,被撤銷的372個品種中,除草劑122個,殺蟲劑/殺蟎劑125個,驅避劑l個,殺菌劑88個,植物生長調節劑27個,殺線蟲劑4個,殺軟體動物劑1個,其他4個。歐盟現有有效成分審查第4批(輪)共有210多個品種。現歐盟申請登記的新有效成分有100多個,已批準45個,駁回7個,48個正在審查中。在已經批準的45個品種中,殺菌劑14個,占31%,除草劑24個,占53.3%,殺蟲劑2個,植物生長調節劑2個,殺線蟲劑1個,其他2個。歐盟現有有效成分重新審查登記工作進展緩慢[16]。在歐盟1-3輪審查的657個農藥品種中,英國現在批準使用的品種有248個,占38%,其中61個是歐盟已經撤銷登記的。在歐盟撤銷登記的372個農藥有效成分中,目前英國仍有16.4%的品種批準使用。

C、美國殺蟲劑的管理

在過去,美國政府是鼓勵殺蟲劑使用的。在其負麵效應暴露之後,政府開始控製。美國國家環保局(EPA)負責美國的農藥登記與審查,負責進行全麵審查與重新登記工作。起初農藥審查是針對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和有機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