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他殺了觀音(1 / 3)

第一章 流血的觀音

他開始古怪,是從一月前開始——他古怪的和常人不同,是恐懼一樣常人不會恐懼的物件——觀音!

以前,他家裏擺放著一尊白瓷觀音,慈眉善目的菩薩,讓他覺得安詳。但,從那一刻開始,觀音的慈祥隻讓他驚杵。

因為,他被噩夢纏身!

是和觀音有關,每晚都重複著同樣的一個夢,手捧淨瓶的觀音,端坐在蓮花座上。靜靜地,帶著一如既然的微笑。但,隻要他靠近,觀音就會可怖起來。

從蓮台開始,一粒粒青色的蓮子變得鮮血淋漓,一顆顆,黑漆漆,是人的眼珠子。還在轉動,咕嚕著,讓人發怵。

她淨瓶裏的柳枝,亦會化作殺人的凶器,是一把利刃。瘋狂地,快速地抽出來,準確無誤,毫不留情,直插他的心窩!

用力一下,心髒被生生剜出!

那觀音——不,是厲鬼,因為她的慈眉善目已然成了猙獰麵孔——她仍舊在笑,隻是表情詭異。

他在恐懼中醒來,每晚如此。

為何會這樣?是從那一次開始,那隱藏在記憶中七年的影子,忽而飛躍出來,成了現實!

他記得,是一個晚上,剛剛結束加班,正開車趕赴家中。路過高速,遠遠地看見,路邊站著一個人。

隔得遠,看不清。依稀中瞥見,對方穿了一身白衣,是觀音的袈裟。

怎會……怎會看到觀音……緊張中慌了神,不小心撞過去卻發現那隻是一件衣服,被人用竹竿支撐著,立在那裏。

但,支撐衣服的竹竿上,卻鮮血淋漓一片紅!而在最裏麵,還有一張照片——是表演的劇照,主角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她扮演著觀音!

從那一刻開始,他的噩夢就突如其來,每晚如此,不得安眠。他在痛苦中失眠,最嚴重,一天要靠二十片佐匹克隆才能安寢。是自殺的藥量,對他卻有效。

也是那一刻,他開始恐懼觀音,凡是和觀音有關的東西都害怕。雕像,畫像,甚至是歌頌觀音的曲子,都讓他毛骨悚然。

他的變異讓他妻子無法適從,原本忠實的觀音教徒,怎忽而恐懼起來?是邪魔纏身?

“你沒事吧,老公?”他的妻子林寶寶一麵驚恐一麵安慰道。

“沒……沒事。”他把自己最不可見人的膽怯展現在了自己妻子麵前,是最軟弱的一麵,從未有過。商場上,他強悍無比,眾人都恐懼,他的名字——林舒翰三個字,有一種魔法。但,這一刻,他是需要保護的孩子。

“我……我不想再看到觀音了。”他說。

這變異讓林寶寶無法適從,隻能咬著牙,如受刑一般默默承受。她把家中和觀音有關的東西全都丟掉,一個不留。

但,那噩夢竟然在現實中展開了殺戮!

是一天晚上,兩人從外麵散心回來。剛進入房間,兩人就看到,床鋪中有一處聳起。是什麼在裏麵?林寶寶帶著好奇揭開被子。

——觀音!

那觀音好恐怖,臉未變,隻是猙獰起來。身子上全是鮮血,一股濃烈的腥味回蕩在空氣中,仿佛宣誓自己的主權一般,肆無忌憚。

“啊……”林舒翰癲狂起來,如發瘋的豹子:“觀……觀音……”

林寶寶亦驚得說不出話,一臉驚慌地站在那裏,一動不動。

是誰?林舒翰渾身發抖,思緒混亂。到底是誰?把這尊帶血的觀音放在家中——普度眾生的菩薩,被如此羞辱,是大不敬。

很快,兩人反應了過來,林寶寶麻利地收拾了一切。床單被辱全部換過,空氣清新劑用了一瓶,才終於驅散那血的腥味。

但,那現實中的味道卻進入了林舒翰的內心。若有若無,似睡非睡,總能聞到。好濃烈。

這一晚,他足足醒來三次,亦加重藥量,吃了近三十片佐匹克隆。

次日,藥效仍舊還在,頭昏沉沉,惡心欲吐,渾身無力。本想請假,但公司太忙,無法不去。

他掙紮著去上班。

第二章又見觀音

開完早會,林舒翰趴在桌上入睡。或許是公司人多,所以沒有夢魘。

睡得真香,一陣吵鬧把他喚醒。是快遞員送來一個快遞,上麵寫著他的名字,要本人簽收。略微不滿,但也沒有為難。

把快遞放在桌子上,一直等到下班時才想起拆開。但,一拆開,他便驚恐萬分起來——快遞是一尊青白色的瓷器觀音像!

是誰?誰在惡作劇?立馬找了得力助手,要他順著那個地址去查。

晚上回家,因心事重重,險出車禍。到了家,洗澡吃飯都沒耐心,匆匆忙忙,似完成任務。晚上,一直到十二點都未睡——找不出送觀音的人,他是無法安眠。

一點鍾,電話響起,他跑到另一房間接聽。但,查探到的信息毫無用處,甚至讓他驚恐——助手告訴他,寄貨物的地址是……亂葬崗!

甚至也查了快遞,根本沒有這個單號,是從別人那裏偷來的單子,快遞公司毫無記錄。

是誰?是誰在惡作劇?不,這不是惡作劇,林舒翰最清楚,這是報複!

亂葬崗……是那裏麼?

次日休了一天假,瞞著妻子偷偷去了那個地址。拐過大街小巷,終於到達。在城市最荒蕪一隅,鮮有人煙。

那本是一個公墓,因了拆遷所以破敗。有錢人帶走了自己家人的屍骨,窮人則把那些屍骨丟棄在這裏。

有太多屍骸,所以白天也陰氣沉沉——這些更是讓林舒翰驚懼,因為這裏埋葬的一具骸骨,是他記憶深處最可怖的一幕。如看不膩的電影,時不時都會重複。

那具骸骨,埋葬在最裏麵一隅。顫抖著走到那裏,他看見墳墓上麵的照片仍舊清晰,雖然被歲月打磨了七八年,但,仍可以看出主人的樣貌。

清秀的,端麗的,洋溢青春的少女照片,安安靜靜的應在破敗的墓碑上,帶著笑,仿若還活著。

是這裏了。

這個少女,死於七八年前,是搶劫。但,林舒翰最清楚,那並非搶劫,而是一次因奸未遂的謀殺。

凶手正是他!

他殺了那個女孩,是因為愛她,入骨的愛。但他不是變態,並非因為愛而去謀殺,隻是因為一次失手。

那女孩,是他青春苦澀記憶中的一抹明亮。

他仍舊記得,生性怯懦的自己,是如何被人欺負輕賤。林舒翰本以為,自己的一生都會是那麼灰暗。

但在某一天,他那看不見太陽的天空忽而出現了一抹光——是照片上的女子。